“什么办法,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要把突厥人杀怕,杀的胆寒,才有可能救出更多的人。”鱼俱罗头都没有回,长胳膊一伸手中的弯刀就探了出去,直比普通人的长枪伸的还远,对面的突厥人当即就被劈下马去,林峰都羡慕嫉妒恨了,这简直就是战场上的作弊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峰他们终于冲出了突厥的三万骑兵方阵,面前是严阵以待的突厥中军,身后双方交战的区域已经成了尸山血海,无数人马和残肢断臂纵横交叉,像成堆的破布娃娃被扔到一起。
悲壮的情怀激的人双眼流泪,至少六成的隋军和义军永远的留在了那里,不过突厥人的身影更多,倒下的身影得有半个万人队,相当于一个汉人能拼掉两个突厥人,一些没有死透的身影挣扎着要爬出去,亦或者还扭打在一起,真实版的人间炼狱。
林峰有些晕乎乎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那里冲出来的,空气中浓郁的血腥味,吸一口都让人有作呕的冲动,看着遍地的尸体,回程中也许自己会变成其中一员。
脑门有点发涨,因为这是真的揪心,这回程可不比首次交锋,回程很大的程度上要依靠战马的灵活强健,毕竟一地的尸体可不是摆设,它是一个个马失前蹄的隐患,林峰不怕战死,就怕战马没有跨过尸体摔倒在地,窝囊的被踏死。
突厥人的冲锋还没有停下,和汉人的另外两支骑兵混杀在一起,因为第一波冲锋的锋芒已钝,所以他们的压力也小了不少,可是依旧无法打破突厥骑兵人数的优势,而第一波骑兵留下的尸体也成了二四骑兵大队的困扰。
之前从两侧包抄过去的突厥骑兵,也已经和步兵交上了手,等于把汉人的骑兵和步兵给分离开来,形成了两个包围圈,没有了步兵兜底的骑兵,和没有了机动力量的步兵,只能各自为战。
林峰放眼四望,里许长的战阵薄了一大半,汉人兄弟至多不过千人左右,因为大量出汗身上雾气腾腾,而且个个带伤血迹斑斑,或坐或伏在马上剧烈的喘息,但一个个人的战意却是飙升到了极点,暴风雨雨来的沉闷,只等一声令下就要再次发起冲锋,自杀式的冲锋。
达奚长儒更是成了浑身浴血的血人,锁子鱼鳞甲被重点照顾成了乞丐装,勉强挂在身上,先不说他到底挨了几刀,就冲这破烂的铠甲,可想他受到了多少撞击,威严的脸上也满是疲惫。
“所有的人听令,收拢队形准备冲锋,等咱们的兄弟冲出来,就杀他个回马枪,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大隋骑兵的威武。”达奚长儒奋力嘶吼,披头撒发宛若厉鬼,身边的传令兵没幸存一个,只剩他自己游弋在众骑兵面前,高举带血的盘龙宝剑熠熠生寒。
“威武!威武!威武!”
低吼的嘶吼更能激励振奋的人心。
“达奚将军,我要说几句话。”
战场上士兵必须无条件服从主帅的命令,林峰不想挑衅殚精竭虑的达奚长儒,可是自己也不愿意白白的送死,也只有硬着头皮迎上去,当然前提是叫上了鱼俱赞给自己当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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