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幸以前从来不觉得“一见钟情”这个词会和自己扯上关系。
凡话本中称之为“一见钟情”的,不外是看中了对方的那张皮相,女的必要娇艳非常,身姿窈窕。男的必要有潘安之姿,宋玉之才。
如此容貌非常者才能让人一见忘情,自此难以忘怀。
叶幸自知自己不是那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别人对她一见钟情的可能性不大。自己对别人一见钟情?
叶幸向来觉得单靠皮相就定终身未免冒险了些。像同城的美娘姐姐,当年一眼相中了崔官人,非他不嫁,结果成婚后才发现这崔官人空有副好皮相,性情暴戾。实在不是好相与之人。婚后没多久就对美娘姐姐又打又骂,美娘姐姐整日以泪洗面。有这么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那里。叶幸自然就对“一见钟情”之事望而却步了。
但是眼下,叶幸知道,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刚刚救了自己的少年。
叶幸现在体会到了,外面戏台子上演的,民间话本上说的一见钟情,互许终身,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少年及时出现,让叶幸的心瞬间被击中。
脑中浮现了两个字。
认定。
少年上身着白色短衫,下身灰蓝色长裤,背着弓箭。
标准林中猎户打扮。猎户少年身姿敏捷矫健。在他飞身上树把叶幸带下树的时候,阳光打下来,照在少年身上,形成一片金色的光晕。叶幸看着那片金色。脑中电光火石闪过,身上也没来由得一阵瑟缩。
叶幸知道,自己的一片芳心已经挂在这还不知名的少年身上了。
典型而又俗套的英雄救美。美人对这救了自己的英雄芳心暗许。美人英雄互相倾心。
四目相对,一眼万年。
这戏里的情节在叶幸身上上演。
只是,只演了开头。
双脚着地。叶幸因着小姑娘的娇羞有些不敢抬头看这少年,便保持头部平行,结果视线正对这少年的前胸。
典型的男性健硕的胸肌。意外的没有男性的汗味。反而带股清新。
“情人眼里出西施。”古人诚不我欺。
叶幸觉得这少年从头到脚都是令人喜欢的,虽然她并没来得及欣赏他胸膛以上的部分。
少年开口了,声音也是莫名的好听。叶幸觉得他的声音是她听过的男性声音里最好听的。
和所有救美的英雄的开场白一样“姑娘,你没事了吧?”
叶幸把低着的头摇了摇表示已经没事了。
少年笑了笑:“我来这林子里打猎已经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能爬树爬得这么高结果自己下不来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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