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第一次的相遇之后,别的不说,程家的狗狗们和叶元苓可谓结下了深刻的不解之缘。凡是有叶元苓在的场合,她之于它们,就像一颗磁石之于铁块,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狗狗们是否有这样一种特异功能,它们能在一群人中嗅出那仅有的对它们有畏惧感的人。它们威风八面,在她身旁旋转,跳跃,而作为更高一类的灵长动物,唯一能做的便是…闭着眼。

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小元苓对狗狗的抵触感减少了很多,她试图去亲近它们,去了解它们。它们不再是记忆中张牙舞爪的小怪兽。她羡慕程自旭打一个响指,它们便扭着屁股依偎在他的脚下,羡慕吹一声口哨,狗狗便能认出的他们主人。

直到长大以后,她逐渐明白那时她羡慕的,从来不是其作为主人所拥有的令行禁止的权力,而是在这一段关系中,一个生命个体对另一个生命个体完全的信赖,不掺杂丝毫杂质。

这是一段很奇妙的互补关系,虽然两者之间有着语言的隔阂,但每次与主人对上视线的狗狗,都能在第一时间分辨出主人的心绪变化。

可是依旧的,元苓依旧无法对狗狗实现任何实质意义上的亲昵举动。每次望着皮皮球球热络的小眼神,她都会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想要像程自旭一样,以抚摸的方式,以兹鼓励。

但每当手触碰到它们的皮肤之时,她会嗖地一下缩回手。那种触感,和抱妈妈爸爸完全不一样,好像透过狗狗的皮肤,能感受到它们因呼吸而起伏的内躯,它们的热量传到她的手上,以一种迅捷的,温热的方式触及到她的皮肤表层。

碰它们的脑袋,她觉得摸到的是狗狗的颅骨。碰它们的耳朵,它又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人类身体结构的存在。更别提它们的尾巴,这是被一再告诫最好不要轻易触及的区域。

就抱着这样一种异常喜欢又异常恐惧的矛盾心理,即便长大之后,她还是无法真正的亲昵过一只狗。在她长大后家人仍老爱念叨着她见到狗时的滑稽。叶元苓忆起童年时,那副两只狗兴奋到快要以站立的姿态逼近一个小女孩,而小女孩则一边想回应又一边在不停倒退的画面总会第一时间冲入脑海。仿佛作为一个旁观者,去俯视当年的自己。

听程自旭说他们家,是先有皮皮的。皮皮只是一只乡间随处可见的中华田园犬。黄色的,短毛,眼睛很大,嘴旁边有一颗小黑痣。它之所以叫皮皮,就是因为一本漫画书上一只同样是黄色的名叫皮皮的短毛小狗。

小程自旭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觉得它就是那只皮皮。

程自旭他外婆住在S市的小镇上,而皮皮就是小镇上的一个邻居送的。皮皮的身世,比那些咬着金汤匙出生的宠物狗要曲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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