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这少年的手,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么?”李隐问道,从棋盒里捏了一粒子填在了局中。
“与他下棋时,老朽只顾着棋局和那少年的样貌,知道他是个杂胡部落的孩子,心想天工造人无处不精巧,原来胡人中,也能够生就如此钟灵毓秀之人,一心欢喜也未曾注意到这少年的手。等他起身要走时,老朽才隐约看见,他的手心竟有一块血色。”老叟随手应了李隐棋盘上一招,接着说道,心思全在十年前的回忆上。
“人的手心有血色,那是极平常的事情,老前辈何以惊讶。”
“公子不知,这少年手中血色不比常人,其实是种生来带就的血斑。殷红一块握在掌中,是主杀戮之相,此相吉凶祸福难定,将来如何,全在持者自择。况且,老朽在突厥部落住了数月,其间也曾听得许多各族各帐传说,胡人多言,掌中握血之人,是持神兵降临的天界战神。此说与相术大有相同之处,只是这胡人传说全是仰慕,相术之辞不蕴褒贬,虽然辞色不同,意思却大致不差。”老叟解释道,“这少年有此异禀,恰好便在与老朽对弈之时乱了这‘天下大势’的棋局,天意如是,远非老朽能够参悟,只盼他日后能够得遇良人高才,走上正途才是。”
“可是。老前辈自己便是得道高人,何以不留住他稍加教戒一番?”
“一时提点也无甚用处,这孩子虽只十岁,心性根底已是不可动摇,纵然老朽说与他时,听与不听,也全在他一念。更何况老朽身在世外,十年一访冬雪不归之人,已颇违修行之道,若从大关节处干涉天道,修行之功全尽是小,自己成了扰乱天道之人,则是莫大罪孽了。”
“原来如此。那,后来怎样了?”李隐追问道。
“此事并无后来,老朽见那少年人扬长而去,也只好收拾了物事,离了漠北。如今十年过去,那少年该当是二十岁了。老朽常常想,若这少年真是主杀戮之人,这十年过去,他于塞上也早该有些名望,只是他样貌言语或许早就不同,老朽又不曾问及他姓氏名字,别说老朽不能再去寻他第二次,就是要找他的时候,那也是难如登天了。”
“这少年手上有血块,倒也容易认出来,只是天地之大,不知道他往何处去。白狼山地近漠北,来往商客不少,晚辈回去后,逢人打听便是,若得了消息,就回来转告于老前辈。”李隐边想边说道。
“呵。公子是多情人,于世间人事便多牵挂。老朽与公子相识半日,交情不过几杯茶水一盘残棋,公子听老朽说些往事,便愿意倾心奔走,情重如此,竟也勾起老朽尘俗间的挂念。”老叟微微一叹,旋即笑道,“只是老朽与十年冬雪不归之人,均只能见上一面,此间与公子别后,只怕再无相见之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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