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盛大厦据说是德国人设计的,外墙几乎全是钢化玻璃,结构方正,线条流畅,漂亮的灰蓝色在阳光下格外显眼,一眼看过去,工业时代机械化大生产的高效、理性气息扑面而来,所以,也不可避免的,缺了那么一点人情味。

推开门之前,借着玻璃的反光,林素再一次检查自己的外表,干练的短发一丝不乱,妆容精致,是那种恰到好处化了就像没化却又让整个人都精神起来的淡妆,及膝职业半裙,黑色的皮鞋,通身只有一件装饰——小小的珍珠耳环散发出柔和的光彩,作为一个已经28岁,在广告公司做到总监级别的女性职业人,这就是最好的装扮吧?

虽然广告行业整体作风是出了名的自由散漫,在可名也一样,经常有人烫了彩色爆炸头扎一个耳环披着破洞服踩着拖鞋来上班,各种嘻哈打扮潮人穿着,但是,到客户那里竞标是另一回事,你穿得像街头混混,谁愿意给你一百万元的合同?当然,如果你已经功成名就,在行业里是泰山北斗那又不同,不过这样的大咖谁还风尘仆仆驱车两个钟到这样的三线小城市竞标呢?

所以,还要努力!林素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努力,奋斗,就像《喜剧之王》里的尹天仇。

科盛的标不大不小,一年百来万,但可名还是派出了三个总监的豪华团队,因为科盛在其他地市还有十多个兄弟公司,如果这一个做成功了,再到其他地市复制,那就是一笔大买卖。

林素主述,讲整体方案,创意总监秦浩、设计总监于晨做效果展示,事先已经演练过N次。最后一次演练,看完录像,钱浩忍不住猛吸一口烟,“我靠,咱们这架势,即使比不上申奥,申亚是差不多了吧?”

于晨说:“这可是个新行业,又是垄断国企,就算是为了进门,也值得。”

林素不出声,只是微笑,这两个合作伙伴都是为了科盛的项目临时凑起来的,一个来自南京分公司,一个来自武汉分公司,竞标完了,大家就会作鸟兽散,竞标成功,然后也无非是半年碰一次头,请甲方吃吃饭,联络感情,项目快结束时谋划明年的合作;不成功,那就没有然后了。

广告公司就是这样,不养闲人,有项目就有员工,项目结束,对不起,祝你有更好的前程。如果拿下了这个项目,接下来还得招兵买马。

东抽西调,三个人带几个小弟小妹,凑在一起半个月,居然能整出这么个玩意儿,也算很厉害了。都说广告是个苦逼行业,但是熬出了头,也挺好,看着自己的作品,林素真的有种自豪感,这几个伙伴,的确值得为他们点赞!

科盛说到底是她的项目,接下来挑大梁的是她,当然分猪肉提成拿大头的也是她,两位哥都是来帮忙的,这样尽心尽力,她很是感激。

秦浩比他俩大几岁,自然有点大哥派头,他看着林素:“Jane,这个项目,我们哥俩可是拿出了压箱底的本领,你可得好好表示一下。”

Jane,还是高中英语老师给她起的英文名,广告行业就是这点奇怪,自从做了这一行,好像人人变成了外国人,个个得弄个洋名。林素刚入行时很不习惯,但现在就知道好处了,同事比你大一两岁,叫他哥或者姐,都把人叫老了,叫他名字似乎有点不尊重,叫他职位?好像又太官僚,再说有些资深员工根本没职位,还是洋名好,没上没下,没大没小,叫起来大家都没意见。

林素笑了:“那是必须的!A市是个旅游城市,咱们过去提案,也得考察一下当地基本经济情况,我已经联系好旅行社,两天的行程,住一晚,都安排好了。”

秦浩叹口气:“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精乖,难怪我比你大几岁还得给你打下手。”

林素连忙赔笑,“Eric,别取笑我了。这次真的很谢谢你们两位。下次有机会合作,我随叫随到。”她有点木讷,在一个最多人精的行业混了六年,居然还这么口拙,居然还经常负责提案,实乃奇事一桩。

林素深吸一口气,推开了玻璃门,她一眼看到了陈沧海。

虽然,他已经从高瘦的少年长成了壮实的青年,略长的碎发换成了朴实的平头,宽松的运动服变成了修身的西装,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陈沧海低着头看手上的资料,微微皱眉,他一直是这样,认真思索的时候就会皱眉,高中那会儿,他眉心已经有一道明显的竖纹。

他们八年没见了。没有想到居然在这样的场合重逢。

因为那个可怕的原因,他们一直回避对方,从不参加同学会,从不玩人人、校内,连班级QQ群,他俩也永远是沉默的黑白图标。

像两条交叉线,过了交叉点之后,会越离越远,永不再见。可是,为什么今天竟然会不期然的遇见?!

林素愣住了,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间。

于晨轻轻撞了一下她的手肘。

我是个有职业素养的人,我很专业,我是来提案的。努力,奋斗。林素对自己默念。来不及品味自己内心的那一丝振动,她深吸一口气,她微笑,开始述标:“尊敬的各位评委,下面由我代表可名广告公司……”

她的声音优美动听,有女性特有的柔美,又有三分干练,让人相信她说的是真的,觉得她可以信赖。为了得到这一把好嗓音,这一副有感染力的语调,她特意报了班,拿出高三读英语的劲头苦学半年,又跟一个电台的主播练了半年,再加上无数次提案的洗礼,已经相当完美。

陈沧海以为自己做梦了,他竟然听到了林素的声音,当然比八年前有很大不同了,但底子在那里。

他抬起头,真的是林素。

他有点茫然,有点激动,似乎还有气愤,悲伤,最多的却是惊讶。他没有想过有生之年他们还会再见。

缘分就是这么神奇,有些人你写信打电话约,确认了又确认,却还是见不着;而有些人,你小心翼翼的,绕道无视缺席,像避瘟疫一样,想把彼此从对方的世界彻底抹掉,却又,在很遥远的异乡,很神奇的相逢。

林素看上去很陌生,这让他非常不适应,他们,他们仨曾经紧紧绑在一起,即使不相见,也有许多无形的牵绊牢牢地束缚住彼此。

乍相逢,她却像变了一个人,耀眼夺目,她过得很好。似乎一点都没有受影响,似乎过往已经一笔勾销,也让他时隔多年已经慢慢变淡的诸多情绪显得有点无聊,有点无着落。

他愤愤不平起来,凭什么!凭什么她那么幸运?!凭什么她不需要付出一点代价?

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扎着马尾不苟言笑的小丫头,眼前的她,成熟端庄,像无数“白骨精”一样,把“独当一面”四个大字刻在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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