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气性够大的,一个多小时了也没再过来,不知道这样客人会尴尬吗?心中腹诽,起来踱步到阳台门,准备到阳台站站。打开门,听到车声,走到阳台一看,他正开车进车库。原来是出去了,还以为生气这么久。 几分钟后,房间门打开,她听到动静,回头。他站在门口望着她,没有往阳台走。她不由自主转身走向室内,站在阳台的门口。 “过来,”他向她开口,声音低沉诱惑。 她像受了蛊惑,抬步走向他,相隔两步站住,迎向他深沉的双眼。几秒钟的静默,他伸出长臂,把她拉进怀里,她直着身子,仰着头看着他。他低下头,看着她一瞬不瞬的眼睛,叹口气,猛的用力箍住了她。她一个不稳,下巴磕到他胸前,竟然下巴感觉碰到硬物。挣扎出一只手摸着下巴,控诉地看他。看着她控诉的、迷蒙的、出水的眼神,她不知道她的眼神里带着一些些撒娇,让他心里酸酸涨涨地填满。 刚才确实负气而去,气她明知道自己的心意却那样疏离,明知她自己有回应,又那样回避。开车出门兜了一圈最后跑去育珠路帮她喂了狗。渐渐冷静下来,想到也不能怪她,她并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真实情况,而自己在不能确定那个阴影意味着什么从而采取正确的应对时又不敢告诉她。感情一事一向不在自己心上,自己的行事准则里只有责任与非责任,该与不该,从未想过有一天为感情动心神。可是她,沈云洛,什么都没有做,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依赖的电话只是将火种点燃。那是什么时候开始呢?第一次约她吃饭,看她在钱子瞻的车里远去的背影以及那一天的等待,看她在阳台写作的美丽身影,她与那个自己看不顺眼的男孩子在门口话别,她与钱子瞻共进晚餐,还是看她的小说,或者远在差不多两年前的别墅交易时觉得她与众不同开始?不知道,也不再想知道,只知道从那第一吻开始,自己余生的身边只要她沈云洛,她沈云洛一生也只能在自己身边。 喂了巴克后立刻回家,在车上就看到她站在阳台看向自己。停好车,进了客房换了外衣,一刻不停进了房间,没见她倔强地收拾行李,松了一口气。见她回头望自己,逆着光线,仿佛披着金光的天使,好想把她纳入怀抱再不放出。现在把她拥在怀里,她又这样看着自己,她不知道她这样的目光对自己是多大的诱惑。 她还怨怪着他,却见他忽然低头,然后自己的下巴就被亲了一口。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忽然又两脚悬空,被他打横抱起。然后,他走过去坐到了沙发上,自己被他抱在怀里坐在他腿上。挣扎一下无用,便老老实实呆着。 “洛洛,你经常做梦吗?” 呃,为什么这么问? “没有啊。” 看他盯着自己不太相信的样子,奇道:“怎么了?真的没有啊。就昨天好像是做了个梦,似乎有点吓人,我大概那时给的你电话,可是我也不记得内容。” “昨晚呢?进来时听到你说梦话。” “是吗?一点印象都没有。我说什么了?” “倒没说什么,只是你不断叫一个名字。” “谁?”若要梦里思念,除了父母还会有谁呢? 他看着她,想了想,最后说:“没听清,只是一个类似两个字的发音,感觉该是人名。或者有谁是你比较关心想念的。” “人名?关心想念的?”她思索,“除开我父母,想不到还有什么人。” “你总不能叫父母的名字,再想想,有没有关心的朋友?或者不是目前的,而是以前的,比如同学,女生,或者……男生。” 他盯着她沉思的表情,她未察觉他的心思。认真想想,自言自语:“同学,女生,诺诺,诺诺天天见,再说,我这样日思夜想女生,不是?真是乱说。”又想,“男生,男生,难道……”抿唇,住了口,不可能,大学时的美好“初恋”,后来回想起来就是谈得来的同学结伴玩耍而已。顶多一起图书馆看书,看电影,逛街,参加校园活动时互相捧捧场。是很快乐,不过是孩子式的快乐,好像没有过文字描摹的那种动心的快乐,更没有经历过心悸的痛苦,完全没体会过爱情是快乐与痛苦的双胞胎合体。这样来看,那也算不上“恋”吧,怎么可能会跑到梦中呢? 她这边神思飘远,想到好笑处面带莞尔。看在某人眼里就是沉浸在过去一段美好感情的回忆的证明,毕竟她不是二十岁的小女孩,不能要求她一点感情经历都没有。一丝嫉妒的小蛇钻进了这个高傲男人的胸膛。秦忠信沉着脸,后悔自己干嘛要提醒她,一个梦而已,简直是找虐。以她梦境里的依恋,若真有这么一个人,再仔细回想一下,会不会?那时自己怎么办呢? “好了,也许是梦境中的什么人,想到晚也想不出。或者,”他握握她的手,“洛洛,就住在这儿,不回育珠路了好不好?” 本还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听到这儿不由吓了一跳,这也太跳跃了,不由脸发烫,自己住在这儿算怎么回事? 看到她这样的表情,忙安抚她:“你别多想,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住在那座空荡荡的院落里。这儿房间虽不是太多,但足够两个人住的。你就住在这儿,我住客房,好不好?” “不好。”她断然拒绝,自己有家干嘛不住,虽然有点空荡寂静,但都这么久了。他也只是试试,没想到她会同意,所以虽无欣喜,却也是意料之中。之后两人安安静静聊天,秦忠信引着她讲了一些幼时的趣事。后来沈洛起来单坐在沙发上看书,他捧着电脑处理他落下的事情。 星期天晚饭后,他送她回去。 车子一停,卧在廊下的巴克就敏感地站了起来,待到沈洛下车,就快速跑到门口摇着尾巴对着她“呜呜”地叫,好像和主人分别不是两天多,而是两个世纪一样。让沈洛一阵感动,打开门抱着它好一番亲昵。看得秦忠信在旁边醋意膨胀,说她感冒初愈,不适合接触畜生太多。沈洛听劝站起来跟着他进屋了。 巴克一听,颇不高兴,谁是畜生?自己可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犬类英雄也是英雄。自己的名字叫“巴克”,这名字多威风,很多人认识自己呢。当然,它没看过《野性的呼唤》,不过这名字是她给自己取的,那就一定是个好名字。自己远涉重洋,就是为保护她而来。人类总说人与狗语言不通,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慧根,又不愿用心用感情,自己对她可是倾注了全部深情、整个生命来融入这段异国——哦,也是异类之恋的。自己可是懂得她每一个表情,每一分心思。看,上次那个四眼仔也挺斯文端正,对她的心思自己可是一眼就看懂,可她的心思不是,所以自己就吼吼他,告诉他不要想自己的公主了,可惜那个笨蛋不懂,还说自己凶。呵呵,等到伤心时可不要怪自己没提醒他。至于这个人嘛,自己知道他最终能靠近些自己的公主,所以一直对他很友好。他也算令自己满意,对她好,对自己也是爱屋及乌,这两天都专门跑来为自己拿食物。正夸他是个好人,没想到心胸那么狭窄,自己和公主两天没见,抱抱都不行,他哪里体会自己望眼欲穿的心情?自己这两天除了狗粮外,可是茶饭不思。看来要找个机会学学人语,等学成了,再敢轻视自己,就游说一下自己的公主虐他两天,不相信自己一个犬类英雄还虐不了一个男人?不对,刚才说什么,公主感冒了?生病的意思吗?难怪看起来更纤细了,好像什么“人比黄花瘦”?呸呸,哪有那么严重。不过那是什么情况呢?看来学了人语后,还要钻研下医术才行。好吧,看他是紧张公主的份上,自己就大狗大量,这次不和他计较了。爱护公主才是共同的方向。唉,散步时遇到的那个小白该怎么对它呢?每次遇到自己,都用它那小小圆圆的眼睛向自己抛媚眼。虽然它是娇娇小小,一副小鸟依犬的样子,也很俊秀,在它们鸽子家中它几十个姐妹中是最俊的。可也不至于一见自己就急于跳舞表演哪,说心里话,给自己作个早餐还差不多。不过知道公主不会喜欢,就算了,反正自己也不缺美味。至于感情上嘛,自己可是非常专一、忠诚的,虽然心里清楚,一辈子也不会得到对等的回应。但是不是说嘛,爱她,不一定拥有她,而是护着她得到她爱的。自己还有个光明正大默默守候在她身边的权力不是?这已经幸福过很多单相思的人了。反正自己这辈子认定了她,“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己再也不会看其他人一眼,至于犬类,现在已不入自己的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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