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三月,春天的丹阳城天气已逐渐暖和,除了早晚还有些凉意,白天已经是春阳暖暖,柔风拂面了。艳阳高照,长空碧蓝,空气中夹杂着湿润的水汽,泥土和青草散发出春日里特有的香气,站在春风里轻轻地嗅一口,润润的甜甜的。 林绮君站在院子里伸出手,轻轻触碰阳光,风从指缝中掠过,从手心传来一阵酥酥痒痒的暖意。她收回手,满足地笑了。“嗯......”她眯着眼轻哼,自在地伸了个懒腰,转身回到屋子里。 她从云初来,那是个极美丽极悠闲的南方之城:青山碧水,烟雨画桥,民风淳朴,四季分明,离丹阳大概有一个月的的路程。她这次是和爹娘兄长一起过来参加表姐的婚礼;她的那位表姐是位十分美丽活泼的女子,名唤刘诗芸,是丹阳太守刘绍的女儿。 林绮君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在这北方大郡里,景致风情都与云初大不相同,林夫人开始还很担心她会水土不服而生病不适,不过小住几日之后,见她仍如在家时那样活泼自在也就放心了。“绮君,过来吃早点,中午要忙着准备可能顾不上照顾你吃饭了,你现在多吃点,下午迎亲过去了才有吃的呢。”林夫人催促。 听到母亲在唤,林绮君急忙大步走向圆桌——一大家子人都围在那儿。桌上摆了素羹,芝麻糖糕,红豆团子,还有几碟清脆爽口的小菜,全都用雅致的青瓷食器盛着,看着十分清爽。绮君在哥哥林玘琛身旁坐下,林玘琛给她盛了一碗素羹,又分了些蔬菜在她的食碟里;林绮君拈了一块糖糕送进嘴里,酥香绵软,搭配上素羹和小菜,正好解了糖糕的油腻,甜美而不失清爽。身旁的刘诗芸伸手摸摸林绮君乌亮的长发,笑:“多吃点儿啊!这几样配在一起很好吃的。”说完又拿了一颗团子递给她。 待林绮君吃完那颗团子,刘诗芸“哗”地站起来道:“几位长辈和弟弟妹妹慢用,我这就先去梳洗啦。”然后便离开坐席,脚步轻盈地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她还没换上嫁衣,穿着一套绯色的衣裙,蹦蹦跳跳地像极了一朵飞舞的桃花。绮君看着表姐离去的身影,偷偷抿嘴笑了。“唉......这丫头!”舅母哭笑不得,“幸好是嫁给世轩,从小认识的,不然这么不稳重的姑娘可怎么办!人家家里的姑娘要出嫁,从来都是紧张羞涩的,从没见过她这样的......”说罢领着一桌人都笑起来。 刘诗芸的新郎名叫龙世轩,不是丹阳人,住在隔壁锦州城里。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成婚是早就定了的事,也难怪今日大婚刘诗芸一点都不紧张。 从丹阳去锦州要两个时辰,午膳时分就要出发才能赶得上吉时。龙家派来的迎亲队伍很守时,一大早就从锦州过来,早午时已至太守府,绝不耽误新妇出门的时辰。事实上他们的速度不算慢,但想到接了新娘在车上,回去的路不能太急太赶,这才这么早过来,给回程留出足够的时间。绮君和哥哥坐在马车里,一路上不时掀开帘子看看外面的风光,不过车上摇摇晃晃的,一会儿她就倚着哥哥睡着了。 “绮君,醒醒。”车马已至龙阳山庄,林玘琛轻轻拍拍怀里睡着的妹妹,“我们该下车了。”绮君的脸在哥哥怀里蹭了蹭,声音软软地问:“到了吗?”“到了,我扶你下车,爹娘在等着呢。”玘琛把她扶起来,自己先下了车,再拉开帘子,伸手把绮君扶下来。 “呵......”龙阳山庄果然气派非凡,林氏兄妹俩一齐发出赞叹。朱漆的大门,站在门前望不到围墙的尽头,也探不清门内的庭院,只看到正中一条路一直向里延伸。门口一对石狮子,雄狮威严,母狮慈爱,怀里还抱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狮子,门上悬着御赐的金匾,上书“龙阳将军府”五个烫金大字,光辉熠熠,无尽辉煌,无尽荣光。 门口,两排仆人整整齐齐列着等待新夫人到来,龙世轩牵着刘诗芸走过去,喜婆赶忙笑着迎上来引着刘诗芸朝里走,娘家一行人也跟在后面进去。龙阳山庄越往里走越是让人大开眼界,今日大喜,楼宇厅前都被装扮的十分喜庆,大红彩绸红得耀眼,一府的喜气恨不能将天际云端都映红。宾客满座,熙熙攘攘挤在正厅里观礼。 大婚礼节多,林绮君跟随父母兄长一直在正厅里待到深夜宾客尽散才去厢房歇息。翌日清晨,新妇要给高堂敬茶,两家人又在偏厅坐了会儿说说话才去用早饭。 林绮君因昨日路途颠簸劳累,又一直到深夜才歇息,故睡得不安稳,此刻只觉头晕胸闷,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早饭也吃不下什么,匆匆动了几口便歇了碗筷。龙家老夫人注意到这小小的客人似有不适,便提议大家一起去后院花园里走走,“那里清新空旷,早上去透透气,很舒服的。世轩,芸儿,一会儿咱们领大家逛逛。”仆人们过来收拾好,一行人正欲动身时,忽而门童来报:“景家少主来了。”老夫人听罢向龙世轩哈哈大笑:“这个景明,一大早就来看你们俩了。”继而叫众人等等,要那个人同去游园。 果然,老夫人话音才落片刻,便有一人来了。那人逆着光,大步流星向厅内走来,锦衣灿烂,腰间琼琚散发着温润的光泽,一如他明亮的眼眸。 老夫人招呼他:“来了啊。怎么就你一个人吶?”那少年朗声回道:“都在后面呢!很快就到。”“你呀你呀,”老夫人把檀木拐杖朝地上磕了磕,摩挲着上面的雕花道:“年纪也不小了还是这么猴儿急。见了长辈在这也不知道问好,还不快行礼。”又叫龙世轩为他一一介绍。 少年明净的面上露出灿烂笑容,对众人依次问安。到了林绮君跟前,他神采奕奕地道一声“林姑娘好。”林绮君微微回礼,未敢直视他灿烂的眼睛。 方才她已看到了他的笑容,只此一眼,仿佛白昼黯淡,世间顿失所有光芒色彩,只能得见他明亮闪烁的双眼,像是暗夜朦胧里引导归途的温柔的月,又像漫漫长夜后终于等到的黎明的太阳——一切安定、美好、舒适都不足以形容。 仿佛是因为他笑了,她才见到碧空万顷,才见到无瑕的云。 林绮君突然感到自己像喝了酒一样,暖暖的,飘飘的,整个人似躺在云端,绵软无力,动弹不得。可她从未饮酒啊,此刻为何会醉呢? 只可惜这醉意未能持续很久,在孟羡兰到来后,林绮君便从云端坠下,彻彻底底地醒了。原来那少年已有婚约,同走在他身边的美丽女子,他们正嘻嘻闹闹,笑得十分开心。 孟羡兰生得娇艳美丽,身上的锦衣用金线密密麻麻的绣着细碎精致的纹样,头上成对的金钗步摇璀璨夺目,颈上戴着一条款式别致的细链,臂上的金钏总共三对六只,在她举手投足间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孟家财力雄厚,给女儿的自然是什么都要最好,难得的是孟羡兰天生贵气,竟也压得住这一身金光闪闪,一身装扮只艳不俗,通身都透着明艳光彩。 她的性子也很好,虽然娇嗔刁蛮些,但和景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倒也算是一对欢喜冤家,何况她生长在大家,知书达礼,识得大体,颇有风范。 景明拉着她走得快,绮君在一群弟弟妹妹间隔得远远地望向他们,心中却也释然。 他们俩,确实是很般配啊......林绮君垂下头缓缓跟在众人后面走着,极力掩藏内心的情绪变动。自己跟他不过一面之缘,今日过后便远隔万里,再不会有任何交集,如此还这样激动期盼什么呢?她摇摇头,加快了脚步,去到一堆年纪相仿的孩子中间和他们聊起来。 午饭后稍作歇息,娘家人就要回丹阳去了。绮君在长辈面前一向话不多,默默跟在父母身后一一行礼作别,尔后乖乖登上马车。她回头,瞥见景明站在梨花树下,风吹花落,正好散落在他身上。身后传来母亲催促登车的话语,林绮君轻盈一跃,躲入帐中,心中怅然若失。 回到丹阳歇了一晚后,林家便要回云初去了。北方早春的清晨还有些冷,林绮君穿得略有单薄,她紧了紧身上的衣衫,靠在马车的窗沿上,依稀又瞥见窗外的梨花胜雪,缀满山间。林绮君眉头微蹙,胸口有一丝苦涩蔓延开来。 忘了吧,忘了吧......她不愿过多去想,侧过身昏沉睡去。 她就这样缓缓离开了,将这昙花一现的女儿情思留在在一路向南的春风中,直到它消散得只剩一缕轻烟,挂在梨花梢头,随花落而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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