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皇子游历回京的消息传得很快,第二天卫沚还未睁眼就听到自己房门外的小丫头们正兴致勃勃的讨论。虽然被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是说到兴起时还是会不自觉的爆出几个高音来。    卫沚叹了口气,一把拽过薄被闷在脑袋上。    昨天的事实在是太诡异了,先是大皇子笑眯眯的被人抢走了孩子,而抢孩子的那人竟然是被先租皇帝严厉打压的云深书院的文家后人。    这两个本应老死不相往来的后人们居然还有一个共同的孩子?    这是什么情况?    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丝丝凉意渗入皮肤,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针线已经有些破损,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罗汉榻上看经书,忙小跑两步立在老太君面前。    老太君:“怎么又回来了?可是落下了什么?”    卫沚摇了摇头:“祖母,我想出门买些东西。”    手中的佛珠一顿,老太君看着她:“可是要用在吃穿用度上?”    卫沚又摇头:“不是,三哥留下的毛笔孙儿用不惯,所以想去外面看看有什么笔管轻一些的孙儿好拿来练字。”    老太君颇有些欣慰的看着孙儿,摸了摸她的发顶笑道:“你自去账房那里支些银子吧,等练好了字定要拿来给祖母瞧瞧。”    卫沚应了声好便行礼离开了。    小卫沚虽然年龄不大,但却有一个自己的小私库。也不知她是哪里聚的银钱,但零零碎碎加起来看样子也有不少了。    她象征性的从账房支了一些钱,又回房倒空了自己的小私库。    若是运气好能碰上紫毫笔,那定然是价值不菲,到时如实将这笔账记在账簿上又是一堆麻烦。可如果因此错过了心爱之物,那便更令人呕血了。    卫沚随手将钱袋扔到宝枝怀里,带着她和两名随侍出了府。    街上还有昨夜留下的纷乱,白日里的阳光更加惨白,淡淡然拢着街边柳树飘摇的细枝,像是天地间茫茫的云雾,热的人心里烦躁的很。    卫沚无心再闲逛,只想尽快到玲珑阁去。  心里这样想着,脚步也慢慢加快。    玲珑阁是京城最大的一间书坊,可说是书坊也不准确,因为它不止卖书。字画、文房四宝等都是它闻名的原因,还有玲珑阁中既有一文钱两三本的书,也有几百两银子不卖的字画,它更像是一个独立的天地。    玲珑阁的东家更是扑朔迷离,传说玲珑阁所贩卖之物皆是他自己的家产。也曾有京中权贵扬言想要买下他的玲珑阁,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封带有檀香的书信,上面用朱砂写下二字:不卖。    此次来玲珑阁也不过是碰运气,卫沚本就不抱多大希望。毕竟那样金贵的物件,哪能留到她来。    卫沚走到柜台前,随意的翻了翻被摊开放在上面的几本仙侠话本,为了阅读体验其中还有几幅插画。    “小公子,可是要买什么吗?”柜台的掌柜问道。    卫沚:“我想要的东西不知道这里有没有。”    掌柜:“……玲珑阁只做正经买卖。”    卫沚看着掌柜一脸‘卖艺不卖身’的警惕,微微无语:“谁告诉你我不正经的。”    掌柜一脸正气:“我没说小公子您不正经,我是怕小公子的买卖不正经。”    卫沚:“……”    素来传说玲珑阁乃奇葩之地,对京中权贵虽有尊敬却不卑微,因此惹怒了不少人,可同时博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卫沚:“这里有紫毫笔吗?”    “小公子稍等,紫毫笔用之甚少小的也不记得了,还须得找找。”掌柜闻言低头翻了翻入库账本,边看边问道:“只是如今狼毫笔更普遍,小公子怎的想要找紫毫笔。”    卫沚瞧着他似乎还要找一会儿,倚在柜台上随口答道:“我喜欢紫毫笔的黑针紫毫。”    掌柜有些诧异的抬起头问道:“为什么?”    卫沚:“好看。”    掌柜被话一噎,良久才回道:“那还真是……千金难买小公子欢心。”    卫沚不再搭话,又等了一会儿才听掌柜说道:“去年店里还有一根,因为一直没人买所以就被收回库房了。烦劳小公子稍等,我差人去库房看看还在不在。”    没想到这一趟竟真的有意外之喜,卫沚站直身子兴奋地挥着手:“快去快去。”    掌柜:“那还请小公子里面稍等,外面热,里面有些去暑的吃食。”    卫沚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哪知刚进去就被人叫住了,卫沚迎声望去只看到一个看起来同他相似年龄的少年。    “四叔,怎的今儿到这里来了。”    卫沚盯着他没说话,眼神直勾勾的把那人看的心里直发毛。  这人……好生眼熟。    卫启见卫沚站着不动,便想起身去拉卫沚,不料却被她一闪身躲过了。    卫启收回悬在空中的手放在身侧,仍撑着一张笑脸见人:“四叔,好久不见了。”    她打量着眼前这张和她有着相似眉眼的脸,脑海中的记忆渐渐浮现。  她想起来了,这是她大伯卫长青家的孙子,论辈分她确实称得上一句四叔。可除此之外,她倒是还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那还是半个月前她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推她下假山的嫌疑人中,似乎就有这么一个叫她‘四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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