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猎表明战意后,香楠爵士用英语和弥敦爵士聊起天来。

“弥敦爵士,你看着吧,我的这个阮猎,还未曾败过!他可是自幼被森林里的狼养大的,任何对手在他看来,都只是食谱上的一部分!”

狼孩儿?

陈百经当然听得懂他们说话,他与阮猎面对面站立,保持了个相对安全的距离,没有动手。

“竟然是狼孩子!”弥敦爵士惊讶道,“那您是怎么驯服他的?”

“哈哈哈,我可驯服不了一匹狼。他是被一位僧人驯服的,可以说是亦人亦狼。”

两个地位最高的人在聊天,阮猎当然没有立即动手,他只是静静站立,用锋利的目光上下打量陈百经,思考着如何击败对方。

力量奇大,动作敏捷。

这就是他对陈百经的看法。

他脑中搜寻着生命中曾遇到过类似的生物,最终发现,没有任何生物像陈百经这样占据了极端的优势。

对方拥有猫的敏捷、熊的力量,如果非要说接近什么,那只能是豹子。

天敌。

狼一般是不招惹豹子的,与其单打独斗,唯有一死。

想到这里,阮猎的心微微下沉,沉到最底处,变成了一股战意又升腾起来。

“狼从来都不会屈服。”他暗暗对自己说,“尤其是丛林的狼。”

这时,香楠爵士和弥敦爵士终于聊完,两个人站在了一起,等待着接下来的战斗。

阮猎向后退了半步,屈膝弯腰,眼睛始终盯着陈百经。

他的双手伏在地上,只有十指指肚触地。

宛如一匹准备进攻的狼。

陈百经眼睛一缩,突然觉得很有意思。香楠爵士的话他都听到了,对方是狼孩,保留了动物性的同时,还学会了人类的技击手段,这却是比大力士更加有趣的对手。

他依然松松垮垮的站着,居高临下的看着阮猎。

目光交汇,就像两根冰冷的铁棒撞在一起,撞出了火花。

“噁噁噁……”

阮猎喉咙收缩震动,发出了威胁的声音。

但他没动,他有的是耐心。

他保持低伏的姿势横向移动,缓缓绕着陈百经,寻找最有利的下手时机。

陈百经只觉被他盯着,自己的脖子和肋下都有一种刺痛感,那是身为暗劲高手的警觉在作祟,这两处都是最容易遭受攻击的柔软之处。

阮猎绕到了陈百经的背后,陈百经却将后背空门大露,仿若不觉。

阮猎咬着牙,十指在地上轻轻点动,大腿肌肉绷紧又放松,几乎忍不住要扑上去。

狼在捕猎时,最喜欢从动物的侧面扑击,围剿、奔跑、跃起,然后一口咬在猎物的脖子上——这是他们最满意的捕猎状态。

从猎物的后背方向进攻其实是很少的,因为大多数的猎物拥有强有力的后腿,弹起的后腿能够一下子将狼的肚子踢穿。

但陈百经是人,而且力量基本在手上。对于狼来说,从背后进攻才是最理想的角度,而陈百经的姿态简直是任狼宰割。

动物的本能让阮猎兴奋起来,他轻轻磨动牙齿,身体进一步伏低,脖子几乎要挨着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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