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传说中的罪恶之城。

夜幕已经降临,唐人街上,叶晓坐在烧烤摊前撸串,冷眼看着几个混混将一个流浪汉拖进巷子里暴打,忍不住摇了摇头:“这里治安怎么会这么差?”

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暴行在他的国度是几乎不会存在的!所谓的黑涩会,其实就是一群地痞流氓!

“你不是本地人吧?”

叶晓点了点头。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被那道该死的闪电击中之后,醒来就坐在这儿撸串了。

“你当这是什么地方?年轻人,这里是哥谭!

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在天黑后出门,当然,除了唐人街,这里可是哥谭治安最好的地方!”

胖老板擦了擦油腻腻的手,扔了瓶啤酒过来。

叶晓最后看了一眼还在暴打流浪汉的混混,摇了摇头:“哥谭吗?还真没看出来!”

胖老板呵呵一笑,也不在意:“那么年轻人,你来哥谭是为了什么?要知道这见鬼的地方,人们逃跑还来不及!”

“我?”

叶晓笑了笑:“我来这边做生意!乱世……好发财么!

比如你的烧烤摊就很不错!有没有考虑过开一个烧烤托拉斯?”

“烧烤摊已经不需要合作者了,不过年轻人,我倒是可以为你指一条路。”

“哦?”

“哥谭是一个岛屿城市,这里的土地非常昂贵。你看看周围,这里没有一片可以种植蔬菜的地方,你为什么不贩一些蔬菜进来卖呢?”胖老板眨了眨眼,笑眯眯的道。

叶晓歪着脑袋想了想,记忆里的哥谭好像还真是这样。

电子经济非常发达,但种植业,这种刚需产业在哥谭似乎并不普及。可以说,哥谭百分之八十的粮食都通过进口才能满足供需。

在上一世,他听说过哥谭这座畸形发展的城市却没怎么深入了解过。

对于哥谭的民生状况,知道的只是个大概。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在被闪电击中之前,叶晓是华国冉冉升起的商界巨星,而此时坐在烧烤摊前撸串的叶晓,却是一个怀揣着两百美金来哥谭淘金的偷渡客。

那么,就从哥谭重新展开他雄霸天下的商业之路吧!

叶晓随手扔下一百美金,起身:“老板,谢谢你的款待,我会再次光临的!”

说完,习惯性的整了整衣服,转身离开了萧瑟的夜幕。

十分钟之后,叶晓重新回到了烧烤摊,一脸的不好意思:“那个,老板,你好像没有找我钱!”

“小伙子很粗心么!”胖老板调笑叶晓一句,顺手将九十美金递了过来。

叶晓接过钱塞进口袋:“谢谢!”

转身再次离开,他的脑子里却开始盘算了起来,只是一堆蔬菜,就要了他十美金,折合……该死,现在的汇率是多少来着?哪里的货币比较便宜?

这一夜,叶晓花了一百二十美金在一家快捷酒店住了一夜。

第二天,叶晓找到那年轻美貌的店老板:“嗨,美丽的小姐,愿意和我谈笔生意吗?”

“我对黄种人不太感兴趣。”身材妖娆的酒店老板一边涂着指甲,一边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叶晓。

哦,这个亚裔,穿着一套肮脏又散发着馊味儿的体恤衫,他居然对自己有兴趣?

小伙子胆子很肥么!

叶晓瀑布汗:“不,妃莉娅,你叫妃莉娅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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