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刚到下班时间,还没有到饭点儿,所以人并不是很多,只有3桌客人,庄华走了进来,找了个位置坐下,一个将近50岁的女人,立即迎了过来。

“吃点儿什么?”

“一个蛋炒饭,一个拍黄瓜。”庄华随意的点了菜。

这个老板娘,不用说肯定是庞子轩的母亲,1米75的个头,短发烫着卷,略微有些发福,但是非常热情。

庄华四处的看了看,餐馆不大,也就60多平米,算是这条街比较小的,也没太进行装修,可以说是毫无特色,属于家常菜的系列,没有什么风格。

“老板娘,菜怎么这么咸?”

一个小平头,大声的喊着,和他一起的还有两个,也纷纷表示了不满。

“我们点的是,西红柿炖牛腩,不是西红柿炖盐!”短裤男也生气的叫嚷着。

老板娘赶紧跑过来,“不好意思,我再让厨师给你加工一下。”

“加工什么?你是不是以为我们好欺负啊?糊弄一下就行了?”穿拖鞋的男人则更加的有气势,一边喊叫,一边拍着桌子。

“这菜给你们免单,实在对不起。”

“所有菜都咸,你怎么免单?我们吃了高血压怎么办?”

“就你们这样的厨子,做什么能有人吃?走!”

三人说着就往外面走,老板娘也有些无奈,有种不祥征兆,预感极寒风暴要来临。

庄华起身要阻止,但想了想,还是坐了下来。

“你MLGB!”

一声咆哮的怒骂,一个又高又壮的大汉从后厨蹿了出来,拿着炒菜的勺子,抡起来就敲在了小平头的脑袋上。

小平头疼的吱哇乱叫,双手捂住了头,血也顺着手指缝流了出来。

现在他肯定后悔把头发剪这么短,如果是长发的话,没准还能阻挡一下勺子的敲击力,不至于流血。

大汉用勺沿勾住小平头的后脑勺,使劲一拽,将其拽到在地,紧接着走向短裤男子。

不愧是厨师,对于勺子的理解及其到位,而且还能开发出各种用途。

“你想干什么?”短裤男有些害怕。

“你MLGB!”大汉又重复了一句全中国都懂的,也是使用率最高的话。

大汉不由分说,挥起勺子就要敲,短裤男立即双手抱头,大汉也是灵活,拿起勺子做了一个羽毛球发球的动作,勺底直击短裤男的下巴,发出一声脆响。

短裤男嚎叫一声,双手拖住下巴,鲜血从从牙缝里飞流而出。

在此之际,他头顶出现了巨大的空档,一道寒光闪过,勺底直击他的头顶,一下将他击倒在地。

一个厨师居然有敲头顶的怪癖,想来一定与他平时的习惯有关。

对餐饮熟悉的人一定知道,一旦菜已ok了,厨子就会用勺子敲击炒锅,发出了一个信号,服务员接到指令,就会将菜上桌。

短裤男刚站起来,忍着剧痛,一个箭步从大汉裆下钻了过去,大汉仍不依不饶,半转身举起勺子直击其起后背。

短裤男非常坚毅,双掌用力,匍匐而出,接着右腿一蹬站立而起,跟随着被击倒的前辈小平头奔逃而出。

两人慌不择路,口中还喊着,“快来人啊!快来人啊!打人了!”

庄华在一旁看着,恍然大悟,这就是店名的来历啊!不是招揽客人的口号,而是客人的一种感受。

“大哥!大哥!有话好说!”拖鞋男求饶着。

他肯定也在后悔,为什么穿着拖鞋?如果是运动鞋肯定就趁同伴被敲之际,溜之大吉。

大汉不语,一把将其拎起,从他裤兜里拿出钱包,抽走了200元,又将钱包归位。不是大汉讲侠义,而是饭费就这么多。

“哥,别动手了!”

对手的求饶,并没有撼动大汉的内心,相反大汉举起勺子,用勺柄直戳他的眉心,瞬时,一个红包崛头而起。

一声惨叫。

大汉松手将其放下,拖鞋男拔腿便跑,拖鞋散落也弃之不理。

客人已被击退,但大汉余气未消,念出了那个众人皆懂,而他又非常信奉的座右铭。

“你MLGB!”

言罢,大汉犹如苍龙入海一般,径直的钻入后厨,他心心念的是那道客人点的蛋炒饭。

一阵暴风骤雨般的伶俐攻势,让庄华看的目瞪口呆,这才想起,那个勺客,应该就是庞子轩的父亲。

难怪庞子轩如此惧怕,不无道理,一个沉默寡言的父亲,恋于举勺敲人的动作,视衣食父母如仇敌一般的侠客,想来也是让人菊花一紧。

“继续吃,没事,刚才那几个就是吃霸王餐的,这条街都让他们吃遍了。”

众食客也是沉稳,一看便知是见过世面的,纷纷点头表示理解,但他们却紧盯着苍龙入海口。

不多时,蛋炒饭和拍黄瓜已经摆在了庄华眼前。

他在激烈的斗争着,按照之前想好的计划,他要找蛋炒饭的问题,然后见到庞子轩的父亲,借此进行攀谈,然后再引入儿子庞子轩……

可现在这个勺客,只要一出场就会念出座右铭,还会使出独门绝学,真不好惹啊!

“别介意啊!厨子平时挺温柔的,就是这些人太坏的,不管管不行。”老板娘不断的安慰着各位食客们,包括庄华。

转念一想,刚才三个人是吃霸王餐的惯犯,而我只是普通顾客,肯定不会有同样的待遇,不然这个餐馆怎么开下去?

“老板娘,这饭谁做的?叫他出来一下。”庄华抱着侥幸心理。

“你也是来找茬的吧?”原本看似善良的老板娘,此时却如此的邪恶,不见任何对人类的信任。

“你MLGB!”

话音刚落,苍龙立即出海。

庞子轩父亲拎着勺子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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