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长,足够让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了。
也难怪梁寻思心里苦,大半夜来这儿喝闷酒。
“梁姐,你现在看上去跟二十四五差不多,不怕找不到好男人。”
林闺说的是实话,梁寻思的脸这么近距离看,皮肤的肤质很光滑,没有一点痘痘皱纹。她平日如果太忙,也会不定期长出一两颗小毒痘。这样的年纪,只要继续卖着小可爱路线,还是可以在娱乐圈混迹几年的。
梁寻思一个劲儿的否认摇头,如果真的年轻四五岁,她也不会这么愁。
她低下头用手抓了一枚花生仁丢入口中,默默地咀嚼,发出嘎子嘎子的声响。
“今年,我都快二十九了,十九岁不到吧,就跟你现在差不多大,已经跟了那个男人。十年啊,我付出真心视他如亲人一般,现在不还是照样被抛弃?男人真的就像是视觉动物,看久了,也就厌了。”
林闺认同梁寻思的这段话,在一段感情里,似乎总是女人更容易付诸真心,也是最快堕入爱河。而男人总是最快跳脱出一段感情,又将自己的情感瞬间寄托在新人身上。
她想到了最近的一段流行语:男人都是专一的,永远喜欢二十来岁的小姑娘。
林闺的身躯忍不住朝着梁寻思的后背拍了拍,这是她情不自禁地动作,是怜悯同情还是感同身受,她也说不出来。
但重生后,她接收到的很多事情,让她慢慢的对白圩没有那么多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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