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刘姐王姐点头,辛宠的脸色凝重起来。
果然是费德海,费德海来过这家医院,而且不止一次。
两个受害人终于联系上了。
其实,她猜测是费德海是有原因的,费德海这人确实十分讨厌,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有钱人的优越感。去她律所谈合作的时候,在走廊上也跟律所的清洁工撞了一次,明明是他自己看手机没看路撞上了,却趾高气扬骂人,连骂的话都一样。
那个古董领带夹是他十分钟爱且得意的饰品,不止一次像她炫耀:“这个是当年末代皇帝溥仪戴过的,上面这个红宝石辛大状,你来看,这个红宝石是不是特别漂亮?溥仪当年不知摸过多少回呢。曾经有个香港商人出价两百万想买,我都没卖!笑话,皇帝用过的东西,是谁都配用的吗?”
当然她本不想接这个案子,就提了个非常夸张的价格,没想到这个冤大头竟然一口应了下来,她骑虎难下,只能接了。
费德海这人对底层人十分傲慢,对她却十分敬畏,许是因为她平时表现比较强势,他也不过是个欺软怕硬的怂包。
吃完早饭,辛宠和叶时朝一起走去医院,一路上都没人说话,辛宠一直在想自己脑中那个愈发清楚的杀手,可是那个形象越是清晰就越是让她迷惑。
凶手杀赵山川,将他的尸体制作成人体蚁巢,可以说是一种傲慢和对自己力量的展示,但是对于费德海如果说凶手是看到了费德海的低劣行径要制裁他而杀人,绝对不应该是挖眼和割嘴唇。
挖眼代表他被费德海鄙夷的眼神刺痛,割唇说明他无法原谅他这张嘴说出来的话。
让他吞下火蚁卵,则是对他的羞辱你下辈子只配当只蚂蚁,我一只手指就能碾死你。
每一个行为都写着自卑,以及被这种自卑驱使着,正在暴怒的恶魔之心。
杀赵山川时,表现出来的是傲慢、残酷、表现欲、
杀费德海时则变成了谨慎、自卑,以及低劣的羞辱。
一个有残酷的傲慢的自卑的魔鬼。
这实在太矛盾了。
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还是说,这两起案子的凶手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可那些出自同一族群的红火蚁又是怎么回事?
思考得太用力了,完全没有看路,前面是条马路,人行横道对面的红灯已经亮了起来,她还浑然未觉,继续往前走。来往车辆很多,情急之下,叶时朝伸手拽了她一下,这一拽正好抓住了她的手。
辛宠被拽回原地,瞬间清醒过来,后怕地直拍胸脯,“吓死我了。幸亏你手快,谢谢”话说到这里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还被他紧紧握着,心跳暂停了两秒钟,耳朵微微发红。
他的手很大,常年浸泡在实验室里,皮肤很白,手指修长有力,像青葱又像竹节,是会让手控们尖叫的手型和肤色。而跟他相比,自己的手明显就像个玩具,短短的、小小的,还全是肉。
“不用谢。”叶时朝朝她点了点头,俊美的脸上并没有异样,却没有松开手,也不知道是故意的呢?还是忘记了。
辛宠正想提醒他,绿灯亮了,叶时朝十分自然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马路对面才松开她的手。
她怅然若失地看着自己被牵过的手,生平第一次嫌弃马路太窄,人行横道太短,她都还没有好好记下与他牵手的感觉,就已经结束了。
今天一上午,杨林都在睡觉,当班的护士说:“他早上闹了一回,吃了药睡了,还是别打扰他了。”
叶时朝就没进去,盯着杨林病房门下的缝隙看了许久,然后蹲下身从缝隙里小心翼翼捏出一个红色的沙粒,辛宠凑近了一看,才发觉沙粒是一只死掉的红火蚁。
“杨林养的火蚁跑出来了?”辛宠好奇地问,也低下头仔细在门缝附近找,门缝附近没找到,又退了两步,这一次在走廊的墙角发现一只,“这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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