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宠开车载着叶时朝来到那处小院落,院门口停着那辆熟悉的垃圾车,垃圾车被清洗得干干净净,加了护栏,改成了小卡车的样式。上面堆满了柜子,桌子,还有大包小包的日用品,看来这家人是要搬家了。

大门是半掩着的,叶时朝在门口敲了敲门,凌河从里面走进来,看到叶时朝和辛宠,似乎很意外,“找我吗?”

辛宠看着凌河,心中既意外,又觉得十分顺畅,若是凌河的话,那么她心中描绘出来的,杀费德海的凶手的画像,就十分清晰了,不过还有一点不太对劲。

“要搬家?”叶时朝指了指门口的车。

“这里的活干不下去了,家里的亲戚给我在外地找了个活,工资比这边高。”凌河老实地答着,将手里的大箱子放到车上,扭头又问:“你们有事儿吗?”

叶时朝在门口站了站,指了指门里,“介不介意我进去看看。”

凌河摇头,“不介意,你进去就是了。”

叶时朝就走了进去,辛宠也跟着,这栋小院十分简朴,院子也不算大,收拾得还算干净,三间的平房也没什么装饰,像一个单身汉的住所。除了平方,院子左手边,还有两间瓦房,比堂屋要矮一些,似乎是当作库房使用的。

“库房里放的什么?”叶时朝问凌河。

凌河陡然紧张起来,结结巴巴,“没没什么,就一些平时用不着的东西。”

叶时朝又说:“其实警察现在怀疑杀人凶手并不是杨普世,因为他的住宅里找不到任何饲养过昆虫的迹象,更何况是红火蚁这种难以饲养的昆虫。现在警方准备全力搜查房山区,谁家里有养过红火蚁的迹象,谁就有可能是凶手。”

凌河的脸陡然之间变白了,身体整个堵在库房门口,明明是凉爽的秋日,却出了一脑门的汗。

这种情形,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不对劲,叶时朝拉开他,推开门,探头往里看了看,再回头看凌河,凌河脸色灰败,猛地丢下手里的东西夺门而出,辛宠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追了出去。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辛宠垂头丧气回来了,气得踢掉高跟鞋,抹了脑门上的汗,气喘吁吁,“没追上,钻树林里去了。气死我了,早知道穿平跟鞋了,在学校里我可是短跑冠军,跑步就没输过谁。”

“我知道你能跑,也能打,体能虽然比不上你哥,但是抓一个凌河绰绰有余,不过,没关系,他跑了反而有跑了的好处。“叶时朝面色如常,走进凌河的库房,里面有一整面墙的昆虫饲养盒,养的品种也不少,有蝎子,有甲虫,但是没有红火蚁。不过其中一个透明的半人高的盒子是空的,里面还有残留的水,一看就刚清洗过。

辛宠喘着粗气,跟在他后面在库房里绕了一圈,“他怕是把火蚁都埋了吧,还清洗了盒子,罪证消灭的够彻底的。”

“物证没有了,那就只能寻找人证了。”叶时朝说,“跟你哥说,让他把常跟凌河在一起的清洁工都召集到警局去,我有话要问。”

辛宠打完了电话,紧皱着的眉头,想了一会,咬牙掐腰,柳眉倒竖瞪着面前的男人,兴师问罪,“你都计划好了计划好了,还让我白追这一趟!高跟鞋都跑折了,你赔不赔?”

叶时朝挑了挑眉,看着她光着的两只脚,脚丫不大,雪白雪白的,实在不适合踩在地上。他弯腰将她坏了的高跟鞋捡了回来,将另外一只没断的跟敲掉,高跟鞋瞬间变成了平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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