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后面的荒山是一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山中老树盘根,荒草遍布,连一条小路都没有,王逸一路披荆斩棘,来到他放参苗的地方。
用铁锨和洋镐刨出一个个坑,然后把野生参苗栽种在树荫之下,忙活了整整一个白天,王逸才把这五百株人参全部种植完。
一般的人参要好几年才能初长成,但王逸手中的神水能够加速人参的生长速度,他有信心在一年之内将参苗全部培育成老参。
夕阳西下的时候,王逸来到了这片荒山的最深处,他左右看了看,确定附近没人后,才把那株千年老参从口袋里取出来,并放在一颗百年老树的树荫之下。
千年人参一遇土壤,参体瞬间就缩了进去,只留下表面的枝干和叶子。
“希望你能留在这荒山之上吧!”
对于这种成了精的人参,王逸目前也没有什么办法,他想了又想,只能把它留在自己家承包的荒山之上。
将人参的事情暂时放下,王逸刚从荒山之中走出来,他口袋里的电话便响了起来。
“王逸吗?我是你潘姐,一天没联系了?有没有想姐姐啊?”
“还真有点想你呢。”王逸有些期待地说道。
“哈哈,好了,不逗你了,和你说一件正事,明天就是咱们县一年一度的水果节了,我准备在这个节日上把咱们的沙梨推出来,算是给这个产品做一个广告,同时增强一下产品的影响力。”
“这是好事啊!不用和我商量,你尽管推出去就行。”王逸笑着说道。
“是这样,我们公司就这个活动作出了一个策划案,中间有演讲环节,公司高层研究决定,让你来做这个演讲者,所以你明天一定要到场。”潘莲有些严肃地说道。
“潘姐都这样说了,明天我一定到场。”王逸笑着说道。
王逸所在的县是生产水果的大县,因此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水果节,水果节只要缴纳一百元的门票费,便可以免费进去品尝各种鲜美水果,而且,只要你种的水果外形够精美,味道够好吃,成分够营养,甚至还会被评选为果王。
这个果王并非虚名,它由数十位来自各地的美食家组成评委团,经过一系列条件的筛选后,最终产生的,含金量还是十分高的。
想到这里,王逸连夜来到自家的果园之中,经过精挑细选,终于找到了一枚最大最好的沙梨。
手指轻轻触碰这枚沙梨,王逸微微用力,指尖瞬间涌出两滴绿油油的液体,液体滴落在这枚沙梨上面,沙梨再次出现了变化。
它的色泽比之前更加光鲜亮丽,体型也变得更加饱满圆润,隔着半人多的距离,就能闻到梨子里面散发出的阵阵清香。
“就你了。”王逸把这枚沙梨贴身藏在自己口袋之中,开开心心地向家中赶去。
刚一回到家中,王逸便看到陆桃夭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之上,正在洗着衣服。
“陆书记,这么勤劳,自己洗衣服呢?”见到陆桃夭自己洗衣服,王逸也十分惊讶。
这个城市里来的大小姐,终于因为生活所迫,开始干一些生活中的琐碎活计了。
“哼,我自己不洗衣服,难道要你帮我洗吗?王逸,你别太得寸进尺,咱俩的事情还没完呢。”陆桃夭气呼呼地撅起嘴,生气的样子也十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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