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地冲出了水面,抹了脸上的水,喘着气就往岸上走。

他要再拉着我,我就咬他。

做为一个帮助过我的人,我已经对他仁至义尽了。允许他稍稍欺负我,但不能太欺负我。

没人拉我。

我站在岸上,环顾四周,黑漆漆的。又回头望向河道,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水流的声音。

他人呢?该不会也随着我上岸,躲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准备给我来个突然袭击吧?酒鬼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我轻声问:“还在不在呢?”

自河道位置,传来他一声戏笑,然后是:“舍不得丢下我?”

我往前走了两步,又退回来,小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在以为他不回答,我正准备开溜时,听到他说:“张小二。”

我“噢”了一声后,手里攥着该让它粉身碎骨的玉佩,用最快的速度飞奔离去。

张小二我记着你了,日后行走江湖,你要是被我遇着了,我一定要想办法报了今日强行亲亲之仇。

房间里。

比巴掌稍小一圈的玉佩,在灯光下显得通体温润,剔透晶莹。两条栩栩如生对游的鱼,组成圆形的图案。唔,像是一块好玉,估计值不少钱。

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想,明天是不是把它砸碎呢?

第二天,趁娘亲不注意的时候,我把玉佩埋在了桂花树下。

我这人抬一下手能完成的事,决不抬两下手。砸了还是得埋,不如直接埋了。

整件事,发生得跌宕起伏,搞得我心惊肉跳,好在无人察觉,还算顺利。

我分别向慕容旋和二哥问过关于玉佩的事,他们俩个的回答一个样:没找到。

我下决心,要把这件事忘掉,永不再想起。

毕竟不是一件好事嘛。

人生中最坏的事,不是做坏事,而是自己做了一件坏事后,念念不忘。这就好比,你吃苹果时,咬到一条虫子。如果你立马把这事忘了,这辈子也许你就咬了一次虫子。假如你时不时的想起这件事,想起几次,就等着咬到几条虫子。

这是我亲身经验的总结。我每次吃苹果,就会咬到一条虫子。其实,死在我牙齿下的虫子只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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