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发前,司令让他们所有人都要听从程致欢的安排,所以此刻听到她的话,只能往左边出发。

只不过,这样一来,后来的人就对她越发轻视了。

“自己想死就算了,还要妨碍我们救老大,也不知道老大是不是瞎了眼才会看上这样的女人。”

“长得好看的女人通常都是花瓶,你看看霸王花那么凶残就知道了,这个对比多明显。”

“算了,你们一人少说一句,要是一会真的进了迷雾森林,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出来,要是出不来,说不定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出任务了。”

“够了,闭嘴,现在什么情况你们还有心情内讧?没看到指南越都没有说话吗?”

后面四人冷嘲热讽,齐齐把视线投在唐越身上。

“呵,呵呵,你们相信嫂子,嫂子不会拿她自己的命来开玩笑的。”唐越面上笑嘻嘻,心里早就了。

他对程致欢的基本了解,如果他说程致欢不会拿他们这群人的命开玩笑,肯定会被反驳的。

在他嫂子的眼里,只要老大的命和她的命,别人……那是什么玩意?

程致欢十分赞赏地看了看他一眼,随即笑了起来:“唐越,你真是越来越了解我了,我也越来越喜欢你这个跟班了,干脆我向阿枭把你要过来好了。”

“嫂子,求你高抬贵手,我还想多活几年。”不是他唐越怂包,而是嫂子太可怕了。

众人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此刻看到唐越这个鸟样,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唐越,你没病吧?”

“你们才有病,我告诉你们,最好不要惹嫂子,不然以后有你们苦头吃。”唐越没好气地反击。

众人对视一眼,默契地不再说话了。

是啊,他们要是得罪了老大的老婆,要是她在老大耳边吹吹枕边风,老大要是公报私仇怎么办?

昨天老大抱着她进来的小心翼翼的模样,他们可都是一清二楚的。

程致欢满意地勾勾唇。

识时务者为俊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一个小时后。

两辆越野车停在路边,周围有几具尸体,程致欢正蹲在那里检查尸体上的伤口。

尸体还是热的,证明死亡时间不长。

“嫂子,你看这。”唐越拿着一支钢笔过来了。

见状,程致欢当场愣住,那是……陆思辰的!

“这是老大的钢笔,难道说老大刚刚真的在这里?嫂子,你猜对了。老大没准真的就在这片地方,我看我们开快点的话,没准能追上老大他们。”

唐越有些激动。

“给我看看。”程致欢一把拿过那支钢笔,打开笔帽,笔帽里有一个不明显的。

这支钢笔,她重生前在陆思辰的别墅见过,怎么可能会是霍霆枭的?难不成是陆思辰捡到的吗?

可是就算是陆思辰捡到的,他要阿枭的钢笔做什么?

“走吧!继续往前。”程致欢把钢笔收好,带着他们出发了。

她没有想到,因为她一个小小的举动,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

再往前开了大概半个小时,他们就听到了打斗声,还有是不是传出的枪声。

因为怕开得太近会被人发现,所以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程致欢就让所有人都下了车。

此刻,连同她和唐越在内的十二个人围城一个圈蹲在地上。

程致欢看了看众人,有条不紊地分配任务:“一会两两行动,每个人身上我让带的急救物品和应急物品都带上,我开头,唐越带两个人守着这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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