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身高优势和一堆矫情的酸诗,乐未央轻松的进了两个极端社团篮球社和文学社。刚开学,文学社除了第一天的交流会,暂时都没什么活动。而篮球社有新生杯篮球赛,便开始了每天的集训。

篮球这个东西,从高中开始就一直对乐未央不友好,高一体育课主修篮球,比赛前却崴了脚。要不是苏韵太喜欢,坚持要一起打个比赛,她想必会敬而远之。

毕竟有之前的崴脚经验在先,乐未央一直是小心在小心的,但运气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在对抗训练中,充当对面阵营的社友飞来一脚,直接踢到她脚转弯90,光荣的又崴了脚。

班长南笙同学,代表大家进行慰问,送了一堆零食过来,顺便充当起未央的交通工具来回接送上下课。虽然未央多番拒绝,也在他所谓班长关心同学是应该的、何况你还叫我一声姐、大家就是要互帮互助、上课更重要的理论下妥协了。

只是乐未央这家伙,蹬鼻子上脸,才是她的真面目,所以既然南笙都应了是自己姐姐了,那她就不要太客气了吧。

路上,南笙跟东方墨轮流背着乐未央,人常说“千里不捎一根鸿毛”,虽然乐未央身材还不错,但宿舍到教学楼也是蛮远的。

所以,东方墨边走边吐槽着乐未央太重,南笙竟然在一旁应和,整的她脾气也上来了,直说南笙零食买多了,而且竟然有人买葱香味的饼干,太难吃了。

南笙一听,赶紧道歉:“未央,你不吃葱吗?不好意思哈,我记住了,下次不会的。”

乔雪莉看不过去,说了一句:“难吃什么呀,你看见葱香味就扔给我了,还好意思吐槽。南笙也是遭了罪了,认了你个妹子。”

乐未央一听,没有生气,反而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小乔啊,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是不是想当我姐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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