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房产中介,确切地说,是一名凶宅中介。

所谓的凶宅,通俗点来讲,就是死过人的房子。

可是,光是死了人房子还不能称之为凶宅,得死的这人是横死的。

我住在名叫城的准一线大都市,专靠买售凶宅为生。

凶宅这东西,无论是买还是售,里面门道很多,“坑蒙拐骗”得深切贯彻才行。

我干这一行已经三年多了,卖出去的凶宅少说也有上百套,一来凶宅很便宜,二来我这嘴皮上的功夫也算厉害,这才有此业绩。

当然,凶宅虽然便宜,可很多人却因为贪图便宜没了命。

我卖出的这么多凶宅中,也有不少出过事。

就拿最近来说,我在城三环卖出去了一套凶宅,可买主却离奇地死在了自己的卧室中。

因为这事是我经手,我自然逃不掉局子里的传讯,也去现场去看过。

之所以说买主死的离奇,那是因为买主全身上下一点受伤的痕迹也没有。

他死的时候,瞳孔睁得溜圆,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两手牢牢抓着床毯,想来死前应该是受惊过度。

这一处凶宅,是我从一对中年夫妇的手中收购过来的。

夫妇两本来有一个女儿,但三年前却在自己的房中轻生自杀了,什么线索也没留下。

这事在当时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我那个时候刚入这一行不久,依稀记得有这么回事。

碍于我还是个“初生牛犊”,这事便交给了我另外的一个同事。

他亲自上门,表达出想要收购房子的意愿。

奈何的是,夫妇两人因为思女心切,并不打算将房子处置掉。

这事一直拖到现在,当初上门的那个同事,已经改做他行,说是卖凶宅这门子事儿太过缺德会遭报应,所以便辞职了。

殊不知,这一晃过去了三年,当初没谈成的生意却被我给轻易地拿下了。

夫妇两人在找到的时候,表现出了想要将房子快点处理掉的急迫。

那房子虽然离市中心较为偏远,但好就好在旁边有一所重点中学,也不愁卖不出去。

我将房子收来没几天,转手便卖出了一个好价钱。

只是,天不遂人愿,买主刚搬进去没住几天,就一声不响的“嗝屁”了。

为了这事,我这些日子可没少发愁。

买主的家人知道我这里在卖房子的时候隐瞒了实情,对我那是恨之入骨,不仅要退房不说,还要起诉我跟我打官司。

后来,我陪了不少钱,方才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自这以后,我开始不断的反思,觉得在售卖凶宅前,有必要将个中利害关系与买主说清楚,仅靠“坑蒙拐骗”已经行不通了。

当然了,我卖出去的凶宅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出过事,也有一些凶宅,买主住进去以后,财运亨通发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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