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的计划,此时齐州城内粮草匮乏,不出两日必定军心涣散。现在要做的是进一步摧垮对方的士气,派出两个银环勇士足以,没必要牺牲更多的性命。
蛮族崇尚勇武,只有最凶悍的战士才有资格在耳朵上穿环。杀十人可带铜环,杀百人可带银环,若是千人斩则佩金环。
图睦巴托选择这个时间出兵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大燕国的士兵体质太弱,远没有自己的族人耐寒。
今年雪大,各城之间出行不便,自己选择在这个时间段开战,北荒郡各城的援兵很难快速支援。
只要齐州城一破,北荒郡将成为隆彦族的牧场!
这块在大燕国皇族眼中贫瘠的土地,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富饶啊。
图睦巴托没有他父亲那么大的野心,妄图在有生之年征服大燕国。
对他来说,打下北荒郡已经足够了。族人再也不用每顿饭喝着羊奶去咀嚼毫无营养的草根树皮,再也不用去忍受长达九个月的冬季,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刚生出的孩子不够强壮而被杀死。。。
为了这一战,隆彦族蛰伏了近百年。三十万兵力只是冰山一角,只要攻破齐州城,隆彦王将挥军百万直入大燕腹地,带领族人亲吻每一寸肥沃的土壤,让族人们感受从未见过的一年四季。
。。。
面对城下的叫阵,众将领怒火中烧,恨不得马上跳下城墙和对方一战。
齐俊毅知道蛮族的厉害,他们没有花哨的武技和身法,全靠着强横的身体作战。银环勇士,肉身的防御力就连地阶高手都很难击破。马千户虽然只是玄阶,但天生神力,套上厚重的全身铠,未必不能和对方一战。至于其他人,下去就是送死的份。
天阶不上战场,这是慕容皇族和历代蛮王默认的潜规则,地阶强者已经是战场上能见到的最强战力了。
这条规则合情合理,你有天阶我也有,你能派天阶高手屠杀我的士兵,我就能派金环勇士去刺杀你的族人。大不了两败俱伤。掌权者的心思就是如此,大家索性有了默契,两军交战,谁都别让天阶上。
马千户别提多骄傲了,这么多人在场,城主大人就点了自己的名字,这是什么?这就叫倚重!
金木罕赤着上身,身形魁梧,肌肉虬结,大燕国百姓所谓的寒冷,对他来说和暖春无异。
两人的用的都是重兵器,马千户执两柄车轮巨斧,金木罕肩上扛着近两米长的狼牙棒。
狼牙棒几乎是蛮族勇士的标配武器,由于锻造技术落后,除了骑兵为了灵活佩戴弯刀以外,下了马后都喜欢用狼牙棒,这种兵器不需要太精细的锻造,只要保证分量足够就可以达到杀伤的目的。。
“本将马晌枢,对面的报上名来!”
“马上输?哈哈哈,你们大燕国真是有趣,起名字都不知道吉利一些。爷爷我叫金木罕,这边来取你这头肥猪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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