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杰,你去天山找我大哥,顺便告诉我大哥,他送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让我大哥回来的时候顺便把红叶的母亲和妹妹带回来,因为他现在是我们的家人了。”

赵杰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二少爷放心,红叶的家人就是我赵杰的家人,定不负二少爷所托。”

说完拱了拱手后带着四名血衣骑兵转身离开了。

红叶感激的看着眼前的情形,心中恨不得长了翅膀赶紧把母亲和妹妹接来。

剩下的日子里面赵烨每日除了跟着赵福练习箭法,就是和红叶一起熬鹰,熬鹰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红叶常常把鹰放在鹰架上,鹰脚上系着一根小小的铁链子,几天不让它睡觉,红叶说这样就能慢慢的抹去海东青的野性。

为了掌握膘情,红叶就让海东青吞下裹着瘦肉片的麻线团,它无法消化,便将线团吐出来。几次下来,海东青早已饥肠刮肚,但肌肉却强劲起来,红叶说这样它才能“轻装上阵,飞上九霄。”

两个月后的一天,一只野兔正在荒野上奔跑,只见一只黑鹰从天而降抓起兔子飞上云霄,只听赵烨一声哨响,那只黑鹰把兔子扔在赵烨的旁边,然后落在了赵烨的胳膊上,而天空中还有一只白色的鹰鸣叫一声,似在回应赵烨的哨音。

赵烨抬起胳膊把黑鹰送到空中,然后对站在身边的红叶说道:“你熬鹰的本事果然不错,鸽子的事情这两个月有什么进展吗?”

“鸽苗已经选好了,正在抓紧的培养,这鸽子真的像少爷说的那样可以当信使吗?”

赵烨点了点头道:“绝对可以,慢慢来,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不着急,等回了代州庆王府之后,你再慢慢的折腾,今夜你随我一起去城中见一见两年来和我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们,要离开了,好好的和他们喝一次。”

听到喝酒,红叶赶紧点了点头,冰天雪地里面出来的野人,汉人的酒对他来说就是琼浆玉液。正在这时,赵福骑着马疾驰而来,见到赵烨后说道:“二公子,王爷来信,让你收拾东西,速回代州城。十万火急啊!”

“可知何事?”

赵福摇了摇头,福叔,你去城中告诉我游骑兵的兄弟们,欠他们的酒,日后双倍补偿。”赵福点了点头。

“红叶,回去收拾东西,带好你的鸽苗,咱们回代州。”

代州城离雁门关只有二十多里地,骑着马半日可达,代州城是庆王府所在之地,也算是整个西北三洲之地,最繁华之所在,城中商业繁荣,随处可见各族人在这里做生意。

赵烨等人进城的时候正是代州城最繁华的时候,赵烨骑着马走在集市上,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那是庆王府的二公子,他从边关回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后,整个集市顿时由一片喊闹声变为一片安静,直到一片寂静。小商小贩偷偷的把自己家的小摊位往里面挪了挪,生怕挡了赵烨的路,路人也让开了一条道路,商店里面做生意的老板也不做生意了,站在了门口,全都眼色敬重的看着赵烨,好像在等着他说些什么。

赵烨看着眼前的情形,知道他们不是在敬自己,他们敬的是庆王府,自汉至今,四百多年来,庆王府所有的男人全部都要上战场,而且逢战必前,镇北关外的大草原上,赵家人战死沙场数十人,在这个大门阀的时代,自己的家族确只有寥寥四个男丁,这是个十分令人尊重的数字。

赵烨看着眼前的人群,缓缓的举起右手锤在左胸上,大声的喊道:“北蛮不灭,何以为家,镇北,镇北”这是庆王府的家训,世人皆知。

人群跟着赵烨的喊声一起喊道:“镇北、镇北……”声音直插云霄。

此时的北蛮大草原上,一个庞大的商队装满北蛮的商品正一点一点的向南行驶,高总管看着眼前拉满北蛮货物的商队,不由得裂开了嘴大笑起来,北蛮两个多月的路途,真可谓是个大丰收啊!这次回到高家,家主肯定会重重的赏赐自己的。

高总管不经意的看了看商队里面不起眼的两个人,那两人骑在马上,扮作护卫,正是帝乙和一个跟班。和这庞大的利益相比,拉两个人北蛮人去镐京城又算得了什么呢?高总管心里面想着,又想到家中的小妾,不由得归心似箭,催促大家抓紧时间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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