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惊讶的看向温太安,温太安脸颊泛红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毕竟年岁上小估计是有些上头。
温国仁把一把把温太安的杯子夺过来,“不许喝了,小小年纪,喝坏了脑子,将来怎么给爹考个状元啊。”
叶晓十七岁考的解元就被金城看做是希望一般的读书种子。可是这温太安却是十二岁就成了辽东解元,真乃是神童。
“叶晓,今日你所说的这些时政见解我听着颇有共鸣啊,我看吧,什么江南才子。不过呢,是徒有虚名。今日,我们相见是缘分,我温国仁今日想要收你当个义子,你看怎么样。”
也许是同样喝的兴奋,神志模糊,叶晓一拍桌子,“好,从今往后,您便是我义父了,我就当您和我的爹娘一样。义子叶晓在这里给义父磕头了。”
一桌三人不过是畅谈了半个时辰,甚至互不知底细,可是,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无需相识多久,便一见如故。
“哎,先别跪,礼数,礼数得有。太安啊,你说,叶晓给你当个兄长如何。”
也不知为何,温太安第一眼看到叶晓便觉得亲切,点了点头道:“叶晓大哥人不错,且学识渊博,太安自然是没有意见。”
“哈哈哈,那就好,我温国仁有两子一女,你今年十七若是在我门里是个老三,我温国仁不分里外,你就是家里老三。太安,以后你就得叫叶晓三哥了。你们两个,敬酒,磕头,叫爹。”
“义父在上,义子叶晓给您敬酒了。”
只听地板三声响,这事儿就算是成了。
“爹,我就不用了吧。”温太安站在一旁觉的难为情。
“不行,跪下磕头。”温国仁一脸严肃。
晚上,温国仁迷迷糊糊的自言自语:“这功名考不考得上,但是多出了个儿子。”
不一会儿房间里鼾声响起,三人挤在一个炕上横七竖八。
读书人的习惯总是好的,天色刚亮,几人便醒来,叶晓虽然没有实战打斗过,不过一身习惯确实好得很读书前必然要先练上一套基本功夫活络筋骨脉络使一身元气畅行壮大。
不过,说真的这一身内外兼修的好底子对他来说就只是个强身健体的作用。一套功法练过,叶晓收功纳气。
这时温国仁洗漱完出了门见叶晓练了一套功夫,惊讶道:“明之,你习过武?”
“明之”是叶晓的字,如今叶晓认温国仁为义父,自然就是长辈称呼晚辈的礼数。对于读书人来说,诸如父兄师长都很倾向于称人的字。
“义父洗漱完了?我乡下有一师父是卸甲的老兵,我自幼便跟着他练功。”
“哦?老兵?”
其实些事说来还有些风波,叶晓的师父叫王峡,总之当初在许多人看来是个怪人,其实王峡算得上是叶家的恩人。当初叶晓的父亲叶远康走货,路上好心捎了一个醉汉,大概是怕五十多岁的流浪汉横死在商道上吧,途中遇了匪徒,谁都晓得北方马匪横行一个人大多是不敢走商道的,叶远康本想过个一站将这老兵送到城里便心安了,可是谁知道这人竟然赖上了他的商队,要酒喝,要肉吃,十足是把自己给当大爷了,商队的人知道自家老爷是个善人,可是善人就是容易被欺负啊,众人想着赶走这个老兵痞子,可是叶远康却点了点头,说送佛送到西,等到商队到了地方他自然就走了。
一日,黄沙起,只间十来个马匪从山坡上围了下来,一般来说马匪都是收着买路钱,或者劫了货和马匹。
可是杀人的确实是少数,他们遇见的是那种杀人劫货的马匪。
眼看众人就要性命不保,之间王峡拿着酒袋子仰头晃了晃,“咦没酒了?叶兄弟,没酒了。”
“老哥,你当过兵,手里有刀,能逃命就赶紧走吧。”
那马匪头子肩扛大刀哈哈大笑,道:“酒没了,老子让你命都没了。”
王峡看了一眼马匪头子:“你是来送酒的?”
“我是来送你见阎王的。”之间马匪头子一马鞭,那高头大马狂奔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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