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耐克萨斯,正确来说我的龙之真名为耐克萨斯·莱特·斯皮思提姆。
我是一头时空龙,死亡前大概一千两百多岁。
零多少反正是已经记不太清了。
别急着嘲讽,其实龙老了记性也是蛮差的,不过体力还行。
我们这整个族群非常在我死之前一共就那么五头时空龙在世。
我,我的妻子特里莎,我的儿子沙曼儿媳布兰妮,还有我刚刚出生不到一百年的幼孙凯撒。
我们一家人就是全部的时空龙了。
或许有聪明的人已经反应过来了一些事情。
没错,族群里本来应该有七头甚至更多的时空龙族的,也就是我儿媳妇那边的亲属和我的兄弟姐妹或者父母,甚至还有我妻子的父母呢?
首先说说我的儿媳吧,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起因是因为那对脑瘫夫妻,怎么也不肯把女儿嫁给我儿子。
他们实在是太倔强了,我又不擅长说教和谈判——别怪我,我们龙类都是这样,除了金龙那际花外谁愿意多说话?
干一架谁赢了就听谁的是常识。
我没办法,为了族群的繁衍和儿子的幸福,只能把他们俩揍一顿,然后再把他们的女儿抢来了。
但是他俩被揍了依然不服,三番两次来作死,我实在是没办法只能弄死他们了。
途中顺便也把他们族群其他的龙也宰了,选择动手就永绝后患是我的龙生座右铭。
当然,我儿媳妇还算识时务,没有和我翻脸还是很欣慰的。
我是个好父亲不是吗?
反正我自认为是的,为了我儿子的幸福简直操碎了心。
再说说我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哦,我想起来了我没有兄弟姐妹。
甚至我也没见过我的父母,按照正常的说法,我是个孤儿。
但我小时候并没有父母这个概念。
因为我生来就足够强大,不需要父母的庇佑就能随便雄踞一方。
从小到大,我打架一次都没输过,敌人就跟纸糊的一样,捏两下就死了。
直到那一天……算了,先不说糟心的事情了。
后来我邂逅了我的妻子——不要问我妻子的父母去了哪儿,上文应该会给你一些提示才对。
我这个龙没有什么太大的抱负或者其他心思,只想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生活。
有人来打扰我就杀掉就直接杀掉,没人来我就一直睡觉,偶尔出门抓一抓其他龙族回来逗逗孙子玩。
所以算下来,睡觉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第二当然就是我的妻子。
后来嘛,唉,就发生了一些很让我不开心的事情。
不,是非常不开心,因为那次我死了。
一世英名尽毁啊!
这个时候我已经是一头一千两百岁的老龙了。
一般这个年纪的龙都会被冠以远古二字。
我不喜欢这两个字,听起来有太老了像是快死了的样子。
但除了脑子稍微慢了点之外,我的行动看上去可一点都不像个老人。
就算是比我年轻几百岁的正值壮年的儿子,都在肉搏上打不过我,凭什么把我叫的这么老?
但,渐渐地再也没人称呼我的名字了。
外面的人和其他生物们,都习惯叫我远古时空龙,这是我变装出门时才发现的。
该死,我明明有耐克萨斯这个还不错的名字的。
真的还挺不错的不是吗?
唉,又要想起那件令人糟心的事情了。
首先是这样的,这片大陆上出现了一群很恶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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