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什么,听了这个回答,于给事松了口气。

胡姬则继续说道:“像我们这种人无论到哪里都备受歧视。不过我哥哥十分要强,谁敢看不起他,他就定会去找人家打架,头破血流也不停手。正是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一段时间以后这条街上的人都知道他的厉害,不敢当面嘲笑我俩了。”于给事道:“看来你哥哥真的很疼你。”胡姬却摇摇头:“不是的。我哥哥身上魔族的特征十分明显。他偏执、暴戾,不肯受半点委屈。有时他被人欺负了就会在半夜里爬起来起来,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磨刀那声音简直能把人吓死。不过客观的说他还是保护了我,我很感激他。”

“后来呢?他去哪儿了”于给事问道。胡姬叹了口气:“不知从何时起,他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那些人不想着如何赚钱养家,却成天聊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我哥哥很向往那种生活,说起来总是羡慕的神情。随着他和那些人越走越近,我哥哥说的话也越发危险”

“他都说些什么?”

“嗯比方说他告诉我半仙半魔才是最高贵的血统,其余的都是劣等种族,早晚要被淘汰。还有许多和我们一样的人,只要大家联合起来,别说霸占黑云肆,就是占据天庭也指日可待。”于给事目瞪口呆:“这这不是造反吗?”胡姬点点头:“我刚听他说的时候和你一样的反应。我说:哥,干这事要掉脑袋的,你别做了!可他根本不听劝,反而觉得我妇人之见。忽然有一天,他便消失了。”于给事问道:“那你可知他去了哪里?”

“当时不知道。他后来写信也只说个大概。我推测应该是在黑云肆西边。两个月前,我收到了他最后一封信。”胡姬站起来,到房间里取出一张信笺拿给于给事。

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胡姬,我的妹妹:我要为一项崇高的事业献出生命,不会再回来了。你要保重。”于给事放下信纸,胡姬又拿出样东西摆到他眼前。

这一看之下他大惊失色,不由得

“啊!”一声叫出来。那也是一块穷奇鳞。

“这是从哪儿来的?”于给事紧张的问道。

“随信一起收到的。”于给事仔细对比两块鳞片,色泽、大小几乎分毫不差。

逻辑在于给事的脑海中慢慢建立起来了,莫非胡姬的哥哥和他正调查的案子有什么关系不成?

胡姬见他看得认真,便继续说道:“起初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不过我留了个心眼儿,没把这东西拿给别人看。后来我拐弯抹角的得知这是穷奇鳞,是值大钱的东西。只要卖掉一片就可以养活全家。”于给事一愣:“你居然没卖掉?”胡姬苦笑一声:“我虽然缺钱,但却不傻。我弟弟干的是杀头的买卖,这东西不给我招祸便不错了,还哪敢卖什么钱?”于给事赞许的点了点头,光是

“不贪”这个品质,胡姬便已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高明了。于给事侧着头想了想,忽然说道:“好姑娘,你愿不愿意和我做件事?”

“什么事?”胡姬疑惑的问。

“查案。”

“可我不懂查案呀。”

“不,你很聪明,可以助我一臂之力。况且这样做或许能救你哥哥,能救许许多多像你们一样的人。你愿意吗?”听了这话,胡姬深深吸了口气,然后点头道:“好,我愿意。咱们要怎么做?”于给事思忖片刻后道:“第一步,须得找到那伙人的所在。除了知道他们在西边,你还有什么线索吗?”胡姬皱着眉沉思起来,半晌后忽然一拍脑袋:“对了,我哥哥曾说过,他们几百人在一座云山里练过兵。我想能藏下这么多人的地方只有一个:北雁岭。”于给事点头道:“咱们便去那边走一遭。”说罢两人整理好东西。

于给事擦了擦玉匕首,而胡姬在身上别了十几把飞刀。他们有安排好孩子们,便并肩出发了。

北雁岭上雁南飞。每逢秋冬时节,成群的大雁总会在这里飞过,发出阵阵凄苦的鸣叫,让闻者心碎。

北雁岭因此得名。胡姬颇懂得分辨踪迹,居然从杂沓的脚印中找到一条小径。

两人沿着这羊肠似的路向前行走许久,忽然听一个冰冷的声音喝道:“站住!”于给事四下望去却不见人影,胡姬捏了捏他的手臂,指向树梢。

只见一个人蹲在那上面,可你若不仔细瞧,肯定会以为他是树木的一部分。

“干什么的?”那人问道。胡姬仰起脸:“看清楚了,我和你们是一样的,我来加入你们!”树上的人无动于衷,依旧冷漠的问道:“干什么的?”同时举起一把手弩。

于给事灵机一动,上前道:“且慢。”然后从身上摸出穷奇鳞在那人眼前晃了晃。

哨兵收起武器,再次和树融为一体。胡姬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东西好使的?”于给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答道:“瞎猜的”不过这穷奇鳞真的好像一张通行证,让两人畅通无阻。

他们一路进入山岭深处,只见一块巨大的石碑仿佛城门般斜倒在路旁,上面刻满天书似的小篆。

它四周缠满藤萝,只有最下方一行黯淡的金字似乎在讲述往日的荣光。

于给事被石碑吸引,停下脚步仔仔细细的读起来。胡姬在一旁问道:“你懂这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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