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厨房角落的那张只能供一人食用的餐桌,想了想秦铭那一米八几的大块头,果断放弃。来到编织桌椅前,收起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将早点铺放在桌上,又将打包好的辣汤装了两只碗,一只大碗,一只小碗。

经过部队长达八年的洗礼,使得秦铭吃饭的速度极快,但却不显得鲁莽粗糙,有半个手掌大小的生煎一口一个,看的林夕一愣一愣的,看了眼自己手中咬了两口还有一半的小生煎,林夕郁卒了,好吧,他是男人,咱不和他比。

很快,桌上的四份生煎一扫而空,只剩下了打包盒,林夕心里泪奔,还打算留一份明天早上吃的呢,现在好了,没了。秦铭看着林夕可怜兮兮的表情,猜到了什么,“隔夜的东西不要吃,明天早上我帮你打包一份带回来”。

林夕眼前一亮,“真的吗?”

“真的,”秦铭淡淡的回了声。

林夕原本忧郁的心立马就开心起来,收拾掉桌上的残羹,将垃圾递给要出去的秦铭,用星星眼看着他,“帮我扔掉呗,拜托拜托!”

秦铭目露无奈,接过她手中的垃圾,带门出去了。林夕想到明天不用早起排队就能迟到热乎新鲜美味的早餐,简直不能再开心了好伐!排队神马的太痛苦了,如今终于有人代替了,开心开心。

自从那天早上之后,两个原本不相熟的人开始了频繁的联系,这也让林夕清楚的认识到秦铭。他看上去总是一副扑克脸,其实他只是不爱笑,有点天然萌,还有就是内里也是个吃货的属性。

秦铭是那种只会吃不会做的吃货,遇到了林夕,就像遇到了另一半的灵魂,林夕会吃也会做,因此,他会时不时地买一些生鲜到林夕家蹭饭,林夕也乐于其成,两个人的友谊在美食的基础上越来越深,且牢不可破。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秦铭认为林夕就是个有点傻,有点呆萌的小女生。林夕则认为秦铭就是个面无表情内里吃货本质的硬朗汉子。

秦铭的健身房就在公寓楼下商场的二楼,有的时候实在看不下去林夕宅的属性,便硬是拉着她去健身房锻炼跑步,久而久之,使得林夕那原本一步三喘的破身体,如今一口气爬十几层楼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时间悄然流逝,转眼间国庆节就要到了。林夕正筹备着去哪玩一玩。城市?自己就住在城市中,去其他城市玩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逛逛街,购购物,再者就是去景点拍几张照片,实在是没有意思。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