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是周六,晚上12点,文帅带着酒气回到合租的公寓,拿钥匙开门的右手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些颤抖。他打开门后晃晃悠悠的进屋瘫坐在沙发上。任磊正在客厅里拖地,文帅没想到这么晚了他还没睡。看着任磊的背影,文帅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和他说过话了,想起以前两人一起吃饭、一起玩闹的场景,文帅突然觉得很不是滋味。

“这么晚还没睡啊?”文帅问道。

任磊很意外也很惊喜,但他还是淡淡的回答:“拖完地就去睡。”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文帅显得很兴奋,声音也抬高了八度:“咱们系的系花终于被我搞定了!”

“哪个?”

“系花还能有几个?当然是薛钰啦!”

“哦。真好。”说完任磊就提着拖布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真是个怪人!”虽然这么说,但是文帅早已经习惯了,他关了客厅里的灯,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任磊并没有睡,他呆呆的坐在床上,左手里握着的啤酒罐已经被他捏扁。薛钰是任磊心目中的女神,第一眼就被她那甜美的外表和清新脱俗的气质迷住了。任磊知道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从入学一直到现在大三,他都没有勇气和女神说一句话,甚至连正眼看她的勇气都没有。他羡慕文帅,能和自己的女神在一起,他在内心怒吼,他羡慕。

闹钟的时针滴答滴答的指向数字1,窗外偶尔会传来汽车引擎的轰鸣和醉汉五音不全的歌声。文帅睡的正香,炎热的天气让他把被子踹到了地上,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门锁的转动声和吱呀呀的开门声,他费劲的睁开眼,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子照进屋内,照在了手里握着水果刀高高举起的任磊身上。这一幕吓得文帅酒劲和睡意瞬间全无,他迅速的翻滚到地上,躲过了任磊刺来的一刀,刀子穿透床单和床垫,刻在床板上发出一声闷响。任磊见刺空,再次举起刀向正要从地上爬起的文帅扑去。文帅眼疾手快,迅速抓住了任磊拿刀的手腕,任磊力气不如文帅,手腕被文帅抓住后无法挣脱。文帅抓着任磊往旁边一使劲,就把原本骑在自己身上的任磊压在了身下。任磊挣扎了一会,身体渐渐变得疲软,手上了也没了力道。文帅从地上爬起来后,感觉自己双手湿湿的,低头一看,两只手掌上全是鲜血。再看地上的任磊,已经一动不动,水果刀插在他的胸口,鲜血正源源不断的流出。文帅吓坏了,他靠着身后的墙缓缓的坐在了地上,片刻后,他想起了报警,猛然起身爬到床边拿起了自己的手机。手机握在手里的那一瞬间他又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不想当杀人犯,哪怕是属于自卫也不愿意。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处理尸体。

吴轩吃过午饭,准备上楼去自己的心理治疗室稍睡一会。下午没有预约的病人,可以休息半天。就在等电梯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电话那头传来梁峰那低沉的声音:“老吴,你在哪呢?”

“办公室,怎么了?”吴轩听出梁峰的声音很急促。

“有个案子想请你帮忙,我去接你,马上到!”

没等吴轩回复,梁峰已经挂断了电话。面前的电梯门缓缓打开,吴轩犹豫了一会,还是转身走向了楼外。在路边等了大概10分钟,吴轩的耐心都快用完了。这时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停在吴轩面前,驾驶位的车窗缓缓落下,梁峰一摆头:“上车!”

梁峰没穿警服,他更喜欢休闲装,因为他觉得穿着舒服,办案走访时也会更方便,运动鞋在追嫌疑犯时也能让他跑的更快。虽然还不到三十岁,但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在一头精干的短发和一脸杂乱的胡渣的衬托下显得成熟。一双大眼炯炯有神,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一米八的身高,一身结实的肌肉让他看起来膀大腰圆。

吴轩刚好和梁峰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西装,白衬衫的领口没有系领带,脚上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头发在发胶的帮助下井井有条的排列。他的脸很白,五官很精致,说话声音温柔又有磁性,身材纤细而修长,一双手白嫩的连女生都会羡慕,指甲修剪的干净又整齐。

梁峰车开的很快,副驾上的吴轩被甩来甩去,不得不紧紧握住门上的抓手,时不时大喊:“慢点!小心!前面有人!旁边有车!”

来到新城区分局梁峰的办公室。梁峰泡了杯茶放到吴轩面前的桌上,然后坐在了吴轩旁边,说道:“今天早上6点我们接到报案,人工湖附近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尸体的头不见了,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确认死者身份。”

“那你找我来干什么?我又不会闻尸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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