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难为情啊。”林慕音动了动嘴唇,尴尬说道。
“有什么难为情的,我当初参加锦秋大赛时第一场失败的窘态,还不全都被你看完了。”唐斯年抬眸望向天际,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跟她说话。
不待林慕音张口回话,他忽又道:“好久没听你唱歌了,就不能唱一首给我听吗?”
呃……这可怜兮兮的语气是怎么回事?他是吃定了她的心软吗?
林慕音的手下意识的伸进口袋,攥紧了里面的纸条,结结巴巴的道:“就……就随便写了一首词,曲子还没想好。”
“看来你是做好要拿第一的准备了。”唐斯年突然转头紧紧盯着她的眼睛。
林慕音默默翻了个白眼,“那是当然,做人起码该有点野心吧!”其实,她也只是为了那一千的奖金而已。
“难道你真想进乐坛?”
“肯定啊,和偶像苏晚慧同台演唱,可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虽然这个梦想到现在还没实现。
可她如今已身处苏晚慧的时代,能不抓点紧吗?
“进了乐坛之后呢,还想要做什么,我都帮你记下来。”唐斯年笑着问道。
“怎么老是说我,你呢?”林慕音慵懒的坐了下来,挑眉看向他。
他的今后,又有什么打算呢?
她也不懂,自己此刻为什么会如此期待他的回答。
“我呀?”唐斯年也就势坐了下来,安静的坐在她旁边,垂着长长的眼睫,手指摩挲着下巴,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
默了默,才抬头道:“先顺利读完大学。”
“还有呢?”林慕音继续问道。
“回苏州,在那里开一家点心铺。”
“这就是你将来的打算,你是小学生吗?就这点追求?”林慕音无奈摇头。
她还以为唐斯年会想在这个七零年代闯出一番大事业来呢,要知道他现在可是顶着人宋希文的名号,将来不成为华语乐坛的半边天,都对不起这个名字。
可他仍旧是笑着回应,“对啊,我就这么点追求,反正我有宋希文的主角光环护体,我又不怕什么。倒是你,都没告诉我你将来的打算。”
“都说了,先进乐坛闯荡,找到偶像苏晚慧,争取和她同台演唱,完了。”
“好,那我记下来了。”
切,这人怎么这么无聊……
林慕音朝天翻了个白眼,她迟早要被这个闷葫芦气死……
……
晚上,回到家的林慕音,睡到半夜迷迷糊糊被渴醒,喝了一口水,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只好披上衣服坐到书桌前,将早上出门前揉成一团的纸张重新打开,上面是她这几天临时作的词,原本想拿给唐斯年看的,想了想,最后还是作罢了。
毕竟电视台的歌唱选拔大赛不同于锦秋大赛的民歌风,他们走的是流行歌曲风,唐斯年显然不擅长这一领域,也给不了她很好的建议。
况且,问他?她还不如不参加这场比赛呢!
不过,按照东城音乐发展的轨迹来看,这股由宋希文的黑发乐队掀起来的校园民歌末期潮流,最后也会随着黑色摇滚旋风时代的到来而终结。
思及此,林慕音还是将那张纸塞进了抽屉里,等着以后再用吧。
重新拿出一张纸,沉吟了一下,她才执笔在上面写上了五零年代的大牌歌星,同时也是自己偶像苏晚慧的偶像方诗韵《情人的眼睛》的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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