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我喜欢了整个青春的男生终于在上个星期在空间里承认他有女朋友了。
我就一直在心疼中,从我见到他第一面开始,他就像一个磁铁一般把我吸引住。
他长得不是很帅,吸引我的也不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声音。就如我小说中提到的许若影一样,最能征服她的就是就是刘落枫的声音,从此只剩下沉沦。
我喜欢他,并不一定他就一定得知道我喜欢他。每一次我看见他都会心跳加速,还忍不住笑。我高中同桌一天骂我是傻逼加大花痴。其实她不懂,刘落枫,我喜欢你,刘落枫,我好喜欢你。
曾经我为了和他在同一水平上,发了疯似的学习。我和他的距离太遥远,遥远到可以忽略地球半径,尽管如此我还是对他痴狂。
如果有一天我能站在他面前,我一定对他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久到我的二年华。之后就跑得远远的,轻轻的我走了,然后消失在他的世界里,不对他造成困扰。
是的,有时候爱是需要大声说出来的,可能是没有结果的等待。但是至少他知道,青春里有这么一个人一直喜欢他。在很多年之后想起嘴角会扬起弧度吧,这就够了。
可是在毕业那一天都没有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又何谈消失在他的世界?
也许这就是我的整个青春。即使在知道他有女朋友后,我还是无法及时收回这不该有的感情,我还是会难过到差点弃文。
但是我朋友点醒了,我喜欢他和他有没有女朋友没有关系,既然现实生活中我和他注定一生都没有任何交集,那就在小说里让方覃和刘落枫在经历风雨和考验甜蜜后在一起吧,最好的感情是一起成长。
最后当方覃回来见到多年不见,却时时刻刻每分每秒都想见到的他时,只想冲过去抱住他,感受他的气息。
不管他身旁有谁都不重要了,因为喜欢是没有原则性的,方覃可以原谅当初十岁的他做的糊涂事。谁的青春不迷茫呢?
最重要的是兜兜转转朝花夕拾她发现自己原来还是只喜欢刘落枫,幸好,刘落枫也刚好只喜欢她。林荫路上,浅夏时节玉兰树上玉兰香,两个人穿着情侣装,相视一笑,相拥相吻。这也算是对我的青春悸动的最好的留恋吧。以上都是我的题外话,现在继续更文。
方覃一边安慰着王一一,一边向刘落枫投去求助的目光这好歹也是校门口啊,被人这么看着真的很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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