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浓厚的云层翻滚着,本该是黑压压,密不透光的黑云,已经是变得淡了许多,不少地方竟是已被阳光穿透撕裂,整个黑幕呈现出道道龟裂的状态,裂缝之中隐隐有光芒摇曳。

黑幕之下,密林之中...

丹尼尔快速地奔行着,他身姿敏捷,矫健如飞。他十分郁闷,这紫荆氏族也实在也太破败没落了,堂堂一个氏族,居然连血族赖以生存之本,覆盖自身领地的黑幕都已经是维持地如此勉强。这才不过奔跑了两天,就已经快到黑幕边缘了。偶尔一屡微弱的阳光从丹尼尔身抚过,令他感到十分的不舒服。

丹尼尔不眠不夜地奔跑了两天,额头有不少汗珠滑落,他已经是十分疲倦。但是他仍然咬着牙坚持,一路向南飞奔。

公爵虽然速度比他快多了,但毕竟还不是亲王始祖,不可能始终保持飞行,总归还是会疲劳的。更何况,若非有什么急事赶路,何必要全力飞行呢?丹尼尔思索着,触觉感知范围尽可能地撑大,若不需要进行精确的态势感知,仅仅是模糊感知的话,他的触觉感知能够外放到接近百公里的半径。

丹尼尔这是要追赶紫荆氏族的俾斯麦公爵!

几个闪转腾挪,丹尼尔迅速跳过了几处障碍物,继续飞奔。这都两天了,似乎还没有发现任何踪影。眼下这个情况,很快就要离开黑幕的范围了,他还不是侯爵,就算有血族用来防护阳光的一些手段,可也还是会受到伤害。到时候,他就只能是夜间赶路了。那样一来,恐怕就更加难以追了。

突然,丹尼尔猛地停下脚步,他一直闭着的双眼之,眉头一跳。是脚印!

丹尼尔迅速微调了一下方向,几个呼吸间,跑了百米有余。他俯身用手抚摸着,在一片藤蔓落叶较少的区域,留下了一排脚印。其实,以他的血脉能力完全没有必要再去用手触摸,只不过,有些时候,本能地还是想要亲手触摸,确认清楚。

丹尼尔嘴角一弯,有机会了!看这脚印的步伐幅度,对方并非是急着赶路。

丹尼尔二话不说,认准方向迈步接着狂奔。

又是半日过去了...

此时,天空中的黑幕已经是支离破碎,大片大片的阳光洒落大地,好在还有这片密林,树冠茂密的叶子,遮挡了大量的阳光。但饶是如此,丹尼尔的奔跑也不能再是一条直线,而是左右腾挪,跑出一条不规则的路线。他凭着触觉感知,躲避着略微有些温热的区域,这样的东拐西弯,奔跑起来是更加吃力。

忽然,丹尼尔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前方有一个人,而且,当他的触觉靠近之时,精神大感吃力。应该就是了!丹尼尔大喜过望,脚步不自觉地更快了。

终于,在这一片黑幕最后的边缘处,隔着十米开外,在这片密林的尽头,丹尼尔来到了此人面前。

“俾斯麦?”

“呵呵呵,好久不见了,丹尼尔。”俾斯麦微微一笑,道。

俾斯麦的身材并不算高大,体型偏瘦,一头黑色披肩长发,面容英俊中带着几分邪魅,尤其是他的一双眸子,始终散发着一阵又一阵淡淡的红光,十分诡异。他身披一件宽大的黑斗篷,此时斗篷向外敞开,斗篷内是一身黑色的华丽礼服几道紫色不规则的斜切下来,显得很有特色。领口处别着一朵象征氏族的紫荆花。比起之前的弗雷德,很明显他的服饰要华丽得多。

“你...是故意在这里等我?”丹尼尔立刻察觉出了不对。

“嗯,你的动静声响,我隔着老远就听到了。”俾斯麦承认道。

“我也就好奇一下故人的现状。看来你已经晋升伯爵了,不错不错。”俾斯麦微笑道,语气仿佛十分和善,他又道:“看来当年被交换去曼陀罗氏族,对你而言反倒是一件幸事。”

“俾斯麦,你竟然...”丹尼尔语气有些艰难,还有一些不理解。

“很惊讶是吗?我自己也很惊讶自己能这么快地晋升公爵呢。”俾斯麦微微邪笑,道:“毕竟,当年你不过是一名子爵,而我也不过就只是个伯爵。”

“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特意赶来找你?”丹尼尔反问道。眼前的男人,他当年尚在紫荆氏族之时,便是有打过交道。此人城府极深,心机如海,深不可测!

“因为我已经知道了。”俾斯麦嘴角一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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