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说这句话的古人是个有大智慧的人。
郑亦樾轻晃还有些发晕的头,被吵醒后的起床气渐渐消散,一时半会又睡不着,眼前又浮现出那个可怜的女孩。
同样是一个娘胎出来的,这孩子的存在,唉,怎么说呢!
郑亦樾自己出身也很可怜,从小就被人扔了,无父无母,但好歹国家政策好,她在孤儿院长大,没有锦衣玉食,但吃饱穿暖,没有豪宅毫车,但每晚有安眠之处,没有父母宠溺,但保育员阿姨温柔可亲。
平平安安长大,努力学业有成,没有大富大贵,至少能养活自己。他们孤儿院出来的孩子,都是心怀感恩的。
可有些有爹有娘的孩子,过的生活也许比他们还不如。
就好比刚刚打电话来的这个疯女人的女儿。
疯女儿名叫马知晴,多文艺的一个名字。她的出身据说挺不错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倍受宠爱。按理说,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最应该双商正常,知书达理才对。
也不知道她父母是如何养出她这朵奇葩的。
出生出六十年代末的她,小的时候可能受过刺激,目睹过种种人世惨剧,给她幼儿的心灵埋下了创伤。
等到她长大成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本来富足的日子因为老公染上赌瘾,把家底败个精光,房子卖了,车子抵押了,一穷二白外加两张嗷嗷待哺的小嘴,以及很没骨气直接一跑了之的怂货,马知晴彻底崩溃。
于是文艺气质的女青年死了,泼妇无赖诞生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把那些债主气走,又跑回娘家扒拉出不少钱财,买个安身立命的小窝,找份收入不高的工作,暂时能把日子过下去。
这些都是生存需要,不是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强嘛,为了孩子,无论马知晴做什么,其实郑亦樾都是可以理解的。
仓廪足才能知礼节。吃饭穿衣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都得不到满足,还谈个狗屁的知理。
但是接下来,马知晴做的事,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她生的是一对双胞胎,而且还是概率极低的龙凤胎。多大的福气,换成是哪个当妈的不得乐开花。
结果,她家败落,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卖了女儿!
那时候还是九十年代,法律总能有空子让人钻,再加上户籍制度管得不严,马知晴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她的女儿便成了隔壁城市一户结婚多年未育的家庭的女儿,与她再没有任何关系。
她拿着卖女儿的一万元巨款,又少了一张需要养活的嘴,日子立即好转。
如果仅仅是狠心卖了孩子,或许还可以被善意理解为家里困难,也是为了女儿以后能有个好生活。
但接下来的事,就有些令人发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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