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本科幻小说的主要写作风格,常恒选择了掉书袋,也可以说是炫技流。一方面是故意塞彩蛋让评委去找,另一方面也是常恒自身优势所在。

论文笔,常恒的文笔不算华丽,甚至趋近于枯燥,或者说是报告体,这是他长期看资料,看新闻,大量摘抄记录所导致的后遗症。

虽然这种风格,会给人一种官方讲述的真实感,但是能有耐心阅读的还是少数。还好是写这种只用三万字到五万字的短篇,要是写个一百万字,常恒自己都没兴致了。

因此要化劣势为优势,就得把这种真实感塑造到极致,也就是在文中引用大量的史书资料。通过疯狂掉书袋,让评委都分不清哪句话是历史,哪句话是胡诌。

所有人都知道,从远古到当今,文字语言,说话风格,不知变化了几重。常恒用当下的报告体来写,又相当变化为一种时空交错的惊喜。

没人会相信过去的世界。大家相信的是用当下人三观所理解的世界。

大家相信,所以真实。

常恒默默地坐在书桌前,开始整理思路,列起大纲。他列的大纲不是按照一定的顺序,也不是按照时间,人物,地点,而是一个又一个的灵感。

“我的最终目的,是让评委喜欢我的作品,成功拿到名次。”

“所以必须要安排足够高大上的东西,来引发讨论,塑造逼格。”

“在那个蒙昧的时代,技术积累时的极端丑恶,与眼前展现的极致之美。会是一种冲突,一种讨论。

无数次残忍的实验,才能拥有神女的惊艳。那么到底应该怀有对实验品的同情而放弃实验,还是抱有最热忱的目光赞美神女,忽视她脚下的尸骨呢。”

“不,单有这个还是不够冲突。”

“金乌毕竟是异类,而且此界之人,欣赏力量胜过欣赏美。”

“除了化形术之外,我还应该安排另一种法术,血脉融合术。”

“假定人类的先祖,通过一次次残酷的实验,然后成功融合了金乌血脉,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那么大家应该因为同情被牺牲的实验品而放弃实验,还是为了未来的强者而牺牲眼前的弱者。

开辟大日天界的帝一的行为逻辑中,包含着对弱者的同情与希望。哪怕他已经合道而去,其思想也影响着整个大日天界与周边世界。

但是另一种思想,同样是主流,那就是慕强,对强者的仰慕,宽容甚至于跪舔。对于力量的无底线追求,哪怕放弃道德,无视法律,也会被原谅。

强与弱,这样的探讨,才更适合大日天界啊。”

常恒坏笑着把这个灵感记录下来,却又突然放下了笔。

“在地球我是一个普通人,而在大日天界却变得天赋极高,未来注定成就不凡。那么我在故事中,又应该代入其中的哪一方的呢?

我是被牺牲的弱者,死相恐怖的实验品,还是血脉融合成功,无限风光,万众瞩目的强者呢。”

常恒思量了许久,只是叹了口气:“明明是给别人安排的思考,自己怎么沉入其中了呢。

算了,再给主角戴个绿帽吧,反正实体书作家,喜欢这个调调也实属正常。体验人生无常,世间百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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