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很美。

傍晚下的长安城尤其壮美。

虽无宋朝之勾栏瓦舍,亦无唐朝之三彩楼阁,独独一大片简单而不失风韵的瓦楼雕栏,就着泼撒下来的炽热的太阳余辉,活像一只慵懒欲睡的雄狮。

偶有迟到的大雁成群归来,也不缺被坏孩子捣毁巢穴的燕子在空中盘旋高飞,只是麻雀叽叽喳喳,盖过了夏天蝉儿的风头,初夏时节它们还不喜出来鸣叫。

王莺喜欢这个有树的城市。

在现代人自作多情修建的古城中,道路整洁,建筑复古,却唯独少了很多绿意。在建筑技术并不高明的汉代,一颗大树不仅可以夏日纳凉,还可以冬日贡献多余的枝干取火,可以说是中央空调。

所以长安应该是一颗有树的城市,而且是一团一团抱在一起的,特别是河畔,河畔不仅是妇人洗衣淘米、男人摇橹放歌的地方,更是垂杨柳的地盘。

唉,所以韩邪为什么还不出来?

王莺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百无聊赖地看着被杨柳遮住羞红面庞的细君,当然,卫青被她选择性无视了。

她是既羡慕又嫉妒,同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在她的祈祷总是有效,韩邪那有些淡然的身影走入她眼帘,他仿佛在发光,当然不是嘴角的油光,是黑色的眼睛在初夏的夕阳里熠熠生辉。

王莺歪头,抖落塞耳朵的棉花团,再将棉花塞回怀中的大马褂,听说塞外冬天被冻死是常事,所以特意加了棉花夹层的厚衣服很有必要。

眼看着面前矮自己半头的姑娘把塞外冬天说得这么可怕,韩邪的笑容就不受控制浮现在脸上,他夹住马褂上的针脚缝隙,将探头观望的棉花狠狠堵了回去。

“嗯,我会照顾好自己。”

“谁、谁要你照顾好自己了?”

王莺低头,背后的双手快绞成一团,“是细君姐,你一定要把她平安带回乌孙,绝不能让那个可恶的乌孙国主——”

“知道了。”

韩邪突然从背后变出一团布,布里是梨花酥,“吃吧,我好不容易带出来的。”

王莺扭捏接了过去,更让她惊喜的是不仅仅有梨花酥,黄沉沉的像烧麦似的糕点下,竟然是一片叠一片的香软鹿肉,鹿肉上漂浮着点点松茸,松茸浓郁的香气直扑口鼻。

“爹爹说了,王家人不受嗟来之食。”

眼见一向嘴馋的王莺摇头拒绝,韩邪不由得一惊,旋即一乐:“就算我还你的。”

是啊,是还不是赠。往日半夜饿肚子,她都会悄悄去厨房享用自己白天留下来的美食,比如鸡米花、脆皮炸鸡、薯片等不能为外人道之物。谁知道会碰见韩邪这小子?

他还吃得老开心了!嚼薯片的时候不仅很大声,而且还念念有词,说什么在阴山的时候,他试着将土豆切成条,然后用油锅炸,难道这就是最原始的薯条吗?

最馋人,哦不,残忍的是——他居然吃兔子,那么可爱的生灵,怎么就可以烤得油光水滑,吱吱作响呢?

为了遮掩这些回忆,王莺果断开吃,可是吃着吃着,泪水就不争气地流出来。

在某些苦情电视剧里,有一句诗常用:金风雨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假如没有它下阙那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那么这句诗一定是非常美好的一见钟情。

分别在即,王莺不敢说这句来自北宋的诗,汉代女子无才艺,吟诗作对惹人疑。

可要说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见面不到三月,长的也不是很好看的男子暗生情愫,王莺自己也不清楚。就好像有一股模模糊糊的念头在指引自己,类似第六感,她坚信现代女子的第六感,却对古代女子的第六感保持怀疑态度,没办法,人生地不熟,靠第六感做菜惨不忍睹。

也许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比如一样的嘴馋,一样的懒,一样的喜欢一日三餐,就像在茫茫的人海中遇到自己的同类。

哦,真命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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