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对不起!拿着您的心血只为催眠,但我实在是太困了……
她眼睛渐渐闭牢,不久后发出轻微呼噜声响。
次日清晨,李授衣一夜好梦,睡得安稳,醒时感觉身上泛着凉意,睁眼映入眼帘的是裹成天字一号大春卷的招财。
他对着她那副酣睡的模样笑意正浓,这女人真是像极了当年她自己养的那只肥硕慵懒的猫儿,竟有些可爱。
对了,腿?她的腿伤痊愈了?恢复期间,她是否不安分,依稀爱蹦蹦跳跳,往外逛?
李授衣起身去掀开她脚上的被子查看,伤口愈合得极好,只是留了道不太好看的印子,勉勉强强像是黑色的蛾子。
脚边漏了风,招财被冷醒:“你,你对我的宝贝香香脚做什么了?我很单纯的,你该不会有什么癖好?这话是学你的。”
她想起当初对方嫌弃她喜欢杀生丸大狗子时的模样,还说她那是什么癖好,不忍以牙还牙。
李授衣泛着寒光的目光落到她身上,俊朗的脸庞神色肃穆,厉声道:“本王只是瞧自己一直亲手缠的布袋是否还在。”
招财惊讶,自己嫌弃了许久的丑鸡腿式包扎法,自始至终居然都是出自堂堂威风凛凛的王爷之手:“原来第一次替我包扎的也是你,谢谢啊!”
“那之后呢?”他情不自禁追问下去,“在我之后,还有谁碰过、看过?”
“蒜儿和我自己。”她心不在焉回答,果然封建古代,男人都是小肚鸡肠,对后院的女子桎梏得如此深,恨不得用几尺黑布从头裹到脚,隔开一切跟原谅绿沾边的。
“傻瓜,这样严重的伤,应当时时传医官伺候,你待自己这般不上心,本王,本王怎放得下心……”李授衣补一句,神情多了几分温柔,目光避开她。
招财不经意间瞥见,注视了他很久,她从未见到过有同龄异性对自己露出过这样温柔动人的眼神,那模样入了脑海中,挥之不去,无可替代。
他披上宽大的杏白色外衫,乌发蓬松垂下,几缕龙须刘海修饰俊朗如星的面容,她看去,像极了漫画里迷人的“黑长直”男猪脚。
这个男人,若不是性子不太契合,已有人追捧与朝思暮想,她张招财要定了!
昨夜睡得太足,将招财赖床的心思也一并磨灭了,她整理着装,套上鞋子,破天荒地等待早膳,而非早膳自降温度等她来宠幸。
她无聊地敲杯子,李授衣听去,声音杂乱无章,粗糙至极,问:“这是何新曲子?略有些不堪入耳。”
“无聊瞎敲。”她懒懒答道。
招财注意到对方挽袖子,研墨写字,上前走走,打发时光。
“神仙手!”她细细瞧对方的字,工整清秀,风骨铮铮,徒生羡慕。
李授衣抬眸望向她,迷惑不解,并未有半分被夸奖的喜悦:“这又是何意思?”
招财一怔,自己竟忘了,在这陌生的时代,没有人能接上她的那些网络梗,算了,一字一词教!
她微微一笑,温和得像只阳光下的雀儿:“夸你字写的好,冒昧问一句,练了几年了?”
“自本王记事起,没有一日不需写字念书的,”他眼睛转向左中方,若有所思,敏锐如狐狸地扫向招财,“我记得有人说过,云国大将军的千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书法娟丽挺拔,也是一绝。”
握草!提这干嘛?试探?试个毛线,我踏马又不是张橘如,哼!
招财摆手,推去那些在自己身上不存在的事迹,提笔写了自己的大名。
“这是我最认真写的一次毛笔字,不知道要否认几次我不是张橘如的事实。”
李授衣此刻并不关心她承认自己是谁,他一直认定她只能是张橘如。
他赫然望向字体,面露难色,难看!忒难看了。此生第一次见到如此不成形,无风骨,横七竖八的字。
她看着他的脸上显微变化,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字,不看不知道,并且还能瞎夸一顿,一看之后吓一跳,是那种看了会心肌梗塞,并且缄默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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