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屿墨看着抱头痛哭的白晓若,一时竟有点于心不忍,多好的姑娘,偏要去喜欢别人的男朋友。

王屿墨叹了口气,以表示对白晓若的惋惜。还没等王屿墨惋惜完呢,“彩虹屁”惊叫起来:“主人,你鼻子又流血了!”

王屿墨抬手一抹,殷红的血珠在手背上形成了一道有拖尾的痕迹。王屿墨赶紧找纸巾擦干净了鼻血,吸了吸鼻子,呼出的浊气里全都是血液的铁锈味儿。

王屿墨觉得这绝症发作频率也有点太高了,一天流两回鼻血,这还刚刚得绝症呢。

“啧啧,这么流下去还得了,人还没死,血先流干了。明天得找点补血的东西来补一补。”

“彩虹屁”叹了口气:“唉,沈清清这绝症发作得很厉害的,估计这一周之内,你就得进医院。半个月之内就能死了。”

当人面儿说别人死是非常讨人厌的,但对于此刻的王屿墨来说,这简直比得到博士学位还让人高兴。

接下来的几天里,王屿墨流鼻血的次数越来越多,所幸身体机能还勉强能维持正常水平,捱过了实习的最后一天。

离职的那天晚上,程初尧请实习生们吃了饭。饭桌上,每个人都给程初尧敬了酒,摆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企图为自己的前途铺铺路。

程初尧很客气地跟所有人喝着酒,他在各种人情场上周旋了太久,应付这群自作聪明的实习生也是游刃有余。

王屿墨不喜欢这种氛围,她来真就只是为了吃饭。周围偶尔有人想和她喝酒,也被她拒绝了,她忙着吃呢。周围的人和事都与她无关,与她有关的是还没上桌的三文鱼和海带汤。

王屿墨吃完就出了饭店,程初尧想送她被她拒绝了,吃饱喝足之后,她还是想自己慢悠悠地走回去,消消食。

没走多远,王屿墨忽然看见马路对面有几个小混混正拉着一个女生出了酒吧,走路踉踉跄跄地,应该都喝了不少。那个女生似乎并不是和他们一路的,极力想摆脱他们,但被小混混们钳制住了双手。

王屿墨定睛一看,那不是白晓若吗?!

王屿墨叹了口气,从路边吃烧烤的客人桌上抄起一个啤酒瓶。还没等烧烤摊的客人喊住她,她就快步过了马路。

“放开她!”

王屿墨一吼,那群小混混和白晓若都向她看了过来。白晓若似乎特别震惊。

那群小混混看起来也不过十七八岁,有着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都有的毛病——狂傲。一副天地之间老子最了不起的样子。说白了就是缺少社会的毒打。

“哟,小姐姐,想见义勇为吗?”

为首的一个留着七彩锅盖头的小混混向王屿墨走了过来,吸了一口烟,说话时烟全喷在王屿墨脸上了。

王屿墨皱着眉头扇了扇萦绕在面前的烟雾。那小混混似乎特得意似的朝王屿墨笑了笑,笑得猥琐至极。

王屿墨快步走上前去,“啪”的就是一巴掌。清脆的声音把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其他的混混看着锅盖头脸上的巴掌印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锅盖头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王屿墨,毕竟像他这样吃蜜糖长大的小孩,还从来没吃过耳光。

锅盖头气急了,捏起拳头就要打王屿墨。王屿墨一个侧身就躲了过去,手臂顺势勾住了他的脖子,用力往前一带,他就仰面倒地了。

锅盖头刚想起身,王屿墨就弯下腰,拿着啤酒瓶怼着他的脸。

“初次见面,姐姐送你花好不好?”说着,将啤酒瓶举了起来,“送你个脑袋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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