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宁儿,宝琴的堂妹——那个活泼伶俐的小丫头。我们就不得不说说另一个人,狗剩。
他从小和宁儿一起长大。俩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大家都知道狗剩喜欢宁儿,宁儿也喜欢狗剩。可是她娘却看不上狗剩,认为他是一个没有用的男人。
在宁儿她娘,也就是宝琴的四婶,这个守了半辈子寡的女人看来,找男人一定要找靠谱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不能给你提供一辈子的饭票,你嫁他何用?她自己就是最惨痛的教训!
当年,她长得好,手又巧,村里年轻的后生做梦都想将她娶回家。可是她偏偏看上了他!宝琴的四叔!他是个读书人,会写诗,会拉手风琴,会唱好听的俄罗斯民谣。
她虽然看不懂,也听不懂,但是觉得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尽管他不爱说笑,总是板着一张高傲的脸,她也还是喜欢得不行。
嫁给他的时候,她是幸福的,甜蜜的,满心的欢喜掩饰不住。她把对未来所有美好的憧憬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但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多。他并不是一个擅长营生的人。日子一直都过得紧巴巴的。他身体也不太好,干不了重活。还有哮喘,冬天不能着一点凉风。她体谅他,所以再苦再累,她都一个人默默地扛了下来。
然而他还是早早离她而去了,丢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她当时想死的心都有,每天以泪洗面,两个女儿吓得抱着她直哭。孤儿寡母,那日子过得有多艰难!心中的苦闷和委屈又跟谁说去?
有一年夏天,都后半夜了,她浑身燥热睡不着觉,于是端了一盆水去院子里准备冲个凉。这时,隔壁的墙头上,有一双猥琐的眼睛盯上了她。
那老鳏夫一辈子没碰过女人,眼下看到她赤条条白花花的身子,顿时血脉喷张,喉咙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闷哼,把正在洗澡的她吓得尖叫着冲向屋里。
从那以后,她不再羞羞答答,而是变成了一个泼辣的悍妇。人人避之惟恐不及!这,难道都是她的错吗?这些年,她哪一天不是在苦苦挣扎?
直到给老大招了上门女婿,又生了两个招人疼爱的孩子,她这才觉得日子有了些盼头。
谁曾想,这老天爷非要跟她过不去。那俩孩子,大家什么时候说起来都无不扼腕叹息!那件事对她的打击也是致命的。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此,她的世界完全坍塌了,阴暗了。在她看来,那所谓的幸福不过是小孩子吹的肥皂泡罢了,一晃眼就不见了。
所以,当宁儿对她说喜欢狗剩的时候,她像瞅怪物一样瞅了她半天,然后将一口唾沫狠狠地吐在她脸上,骂道:“不要脸的贱货,你还想走你娘的路吗!”那宁儿便哭着跑开了。
她那张嘴又没个把门的,什么难听的话都敢说出来。臊得俩孩子见了面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亲密无间的嘻闹了。
狗剩的爹当年也是因为家里太穷,都快四十岁了还没讨到媳妇儿。眼看着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哪知突然交了桃花运。遇上一个拾荒的女人,他和她就搭伙过起了日子。
那女人连续生了三个儿子,都是过不了百天就死了。村里人迷信,说那叫“百日劫”。所以,当第四个儿子出生时,就有好心的乡亲建议找童婆婆来看看。
那童婆婆一来,二话不说,操起一把剪刀,抓住孩子的耳朵,“咔嚓”一下剪掉一小块肉,直接扔给了狗。那孩子耳朵淌着血,疼得嗷嗷直哭。童婆婆捏了一点锅底灰捻在了孩子的耳朵上。
“好了!没事了!以后就叫他“狗剩”吧,就是狗吃剩下的!”
众人惊得嘴巴都快合不上了。但是因为童婆婆在村里威望极高,说一不二。所以也没人敢吭气。
说来也奇怪,这狗剩的小命还真给保住了,平平安安长成了大小伙子。只是身体有些单薄,不似别的庄稼汉那般壮实。
他生得十分秀气,脸很白净,又黑又亮的眸子,往那一站,自有一种玉树临风般的飘逸。如果不是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恐怕他也会去读大学了!他爱学习,写得一手好字,十岁就帮大伙写对联。
他还有一个好听的大名,叫周旭辉。据说还是那个最有学问的长腿老师给取的呢!但是大家还是喜欢叫他狗剩,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大名叫什么。
自从懂事起,他心里就非常排斥狗剩这个名字,觉得庸俗不堪。他喜欢长腿老师,更喜欢他取的名字,他一遍又一遍在纸上写着:周旭辉,周旭辉……
但是他娘告诉他,别看狗剩这名字不咋好听,当年可是救了他的小命哩。他从不相信他娘的那套说词,觉得那就是封建迷信,有些事纯属巧合罢了。但是他也知道,要想说服他那顽固的老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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