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了多久,凌缙便回到了山下。

学习了轻功,这点儿距离,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山底下是一片平旷的土地,有一匹强壮的马被拴在一颗小树上。它的背上驮着一个包袱。

凌缙上前把它打了开来,进入眼帘的,是一个精美的古琴匣,打开一看:琴面涂大漆,大漆下为朱砂红漆,再下为纯金研磨,制成底漆漆灰,其上散布细密的“小流水断”间“梅花断”。金徽玉足,举世独立。

他怎么可能不认识这把琴,这是所有琴中,琴老最爱的一张。

名为:飞瀑连珠琴。

飞瀑连珠的音质,可谓古今独步,“其声铿然”,“其声冷然”,“其声清越”。是古琴中的极品。

古琴下面放着一把剑,剑长三尺二,剑宽半指,剑身为墨黑色,质朴无华,剑柄处刻着金龙纹饰。

这便是陆通的游龙剑。

接着,凌缙还发现了一袋丹药打开来一看,竟然是有市无价的百毒丹。

这种丹药炼制极难,需要消耗药材非常多,而且炼制时间长,对人的消耗很大。

凌缙抹了抹眼角流下来的泪水,他知道,这些东西的贵重与意义。

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凌缙心里这样想。

他强忍着不舍与泪水,把古琴匣背在后面,将长佩戴在腰上,把丹药放进背着的包袱里。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眉城,处于东阳郡的东部,是距离凌缙生活的地方最近的一个城镇。这也是他唯一去过的除山林以外的地方。

“大哥,又有一个黄毛小子过来了,我们要行动吗?”

这是一片树林,穿过这里就能到达眉城。此时,在道路的两边,埋伏着十个人左右的强盗团体。

“大哥,一看那小子身上就没有值钱的物品,我们要动手吗?不过可能会白费力气。”

“蚊子再小也是肉,奶奶个腿的,老子一天都没有动过手了,一个也不放过,兄弟们,上!”

说完,被别人叫做老大的那个人,挺着肥胖的肚子,一手拿着一把斧头,率先走上前去。将凌缙拦了下来。

其实凌缙早就发现了他们,所以看到十几个人拿着斧头围上来并没有觉得惊讶,使马停了下来。

“兄弟,咱划个道。你把身上值钱的东西还有马留下,我允许你可以活着走出这片林子。你看怎么样?”

胖子摸着自己的大肚子,对着凌缙大声地喊到。

“我要是不呢?”

凌缙撇了撇嘴,自己学了那么多年的功夫,如果连这几个不合格的强盗都打不过,得多丢脸啊。

“哈哈哈,不?你打听打听,这方圆十里,谁不认识我刘胖子?你敢跟我的斧头帮作对?”

刘胖子洋洋得意的大笑起来。

“可……可是……可是老大,我们斧头帮不是前天才成立吗?”胖子身边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大汉,摸着他光秃秃的脑袋,疑惑地向刘胖子问道。

刘胖子反过身扇了他一巴掌,揪起他的耳朵。

“你这个白痴,这是在壮大气势好不好?怎么会有你这样的猪队友?从明天开始,不,从现在就开始,你不要跟我混了,你走!”刘胖子恼羞成怒地对他说。

大汉双手抱头,边哭边喊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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