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末尾,刚刚才息的一波热浪转眼间又起来了,主干道上的人渐渐少了,连昔日那些人最爱去的风雅竹林都难寻人迹,但是,虽是无人光顾,那些竹子倒是生的越发挺拔秀丽了,没了他人的附庸风雅,这些竹子在烈日骄阳的照射下,愈发愈有一股“玉骨冰肌自清凉无汗”的雅意和魄力来。

随着一场象征性的校园告别会,和社交媒体上频频弹出的、数量众多但类型却总是千篇一律的临行告别语。

暑期,正式地拉开了由它揭起的帷幕。

七月伊始。

秦白璧再此来到了春娇小筑。

被人用一辆黑色越野车,载到了香炉峰。

进去的那一瞬,秦白璧举头又望了望天空,准确的说,是望那天空上高高的白云,一团一团的,毫无规则的,飘飘洒洒的。

但是,人若要看它,便只能抬头仰望,就像自己现在这样一般。

秦白璧收回思绪,看到又是两个容颜姣好,身着旗袍的年轻小姐走过来,面上皆露着得体的微笑,只是依旧不发一言,在前面领着她,沿着廊子拐过几个弯儿,最终,停在了一处水榭旁,

那是秦白璧第一次,看清眼前的这个人的——

背影。

那人背对着她,穿着一身黑绸色的西装,坐在一张古典雅致的剔红雕纹椅上。明明是那么简单的红与黑,在他身上却配出了惊为天人般的颜色。

秦白璧向来对人的美免疫,她只是看了那张极为漂亮且绝非凡品的剔红木椅一眼,她喜欢古董,很喜欢很喜欢,尤其是取材自然的古董。那里面浸着的,是一个生命,穿透了悠悠的岁月,看着人时,慈祥睿智的目光,莫名的让她觉得想要亲近。

不过,她还是生生忍住了再望去的目光,而是移了视线,转过头去看那水榭旁曲斜着伸出的几枝柳条,那颜色已经很绿了。

秦白璧的眼睛盯着那深绿柳条,耳朵还是敏锐的听到了那人开口说话了:

“今日,你就可以进去了,说来也巧,那里面刚死了一个。”

他的声音又恢复成第一次的冰凉寒冷,像冬日里泛着冽冽冷光的冰尖儿。

蓦地,他突地笑了,却又仿佛全然不在意般地开口:“怎么,听到死字,害怕了吗?”

秦白璧目光未动,平静地答:“不怕。”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老祖宗们以身试险得出的道理,把它们总结出来,就是为了留给人山人海里,那些带着脑子活的一部分后人用的。

“秦小姐不怕就最好,怕了可还怎么继续这游戏呢?不过,出来的人是不会真死的,只是会陷入无尽的沉睡中,永远不会醒来而已。”他深沉得听不出语气的声音再一次传来。

秦白璧的眼神微动,移了视线,就看见背对着她的那人,伸手拿起石桌上的一盏青瓷杯,他的手骨匀称,指节净白,修长如玉的手拿着青碧色的杯盏,仿佛可以入画般。

秦白璧想起小时候,几岁的她被同样几岁的一群人,嘲笑手指浮肿,指节难看,他们指着她肿大的手指,语气奚落不已。

而她,当时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们,嘴里不发一言,他们见她不说话,又朝着她扮起鬼脸来,她恶狠狠瞪他们一眼,转过身跑开了。

等跑回自己的屋后,她突然就有了一个小小的目标,她要让自己有一双漂亮到可以入画儿的手,那双手要骨节分明,要细白如瓷,要没有冻疮。

为此,她专门偷偷留意过很多人的手,想着能不能找到那样一双手,能不能找出那样一副合她心意的指骨来。

可惜,那时小小的她,找了很久很久,却这一直没找到让她心动的漂亮手指来。而今,在她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这个小小的目标的时候,上天居然在这儿,让她看见了自己曾寤寐思服般想要的手,那样的细长分明,那样的雅正漂亮。

秦白璧盯着它,眼睛一眨不眨,她觉得那明明是个幼稚得可笑的目标,但她却知道,自己心动了,对眼前的这双手心动了,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响在心里:

记住那双手的样子,等自己从那个地方活着出来了,要立马就去医院,好容易看见了心动的模子,可不能让它丢了。

因为——她要将自己的手,整成那个样子。

思即此,秦白璧微微笑了。

几乎是与此同时,传来了一个极为淡漠的声音:

“带她去找安叔。”背对着她的那人唇中字眼吐尽,缓缓将手中的青瓷杯放在了面前的桌子上。

于是,秦白璧被人领着走了,穿过弯弯曲曲的回廊,被带到一间古意绕梁的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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