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在学校门口与袁雄告别后,走回出租屋的路上,看到一间药店,他脑海里闪过白明艳脖子上特别显眼的东西,停住脚步,进了药店。

他在药店架子上来回走了好几圈,一时不知道该买那种药适合。

药店里有几个姑娘,正聚在一起聊是非八卦,男生一进来就吸引了她们的注意力,毕竟这样出色的人很少见。

几个姑娘中,有个容貌比较出色的女人,看到男生这样子,她猜到对方可能不知道该买那种药,主动上前招呼。

“小帅哥,你想买什么药?如果你不知道需要买什么药,可以说一说症状给我听,我介绍给你?”

秦霄抬眸看了女人一眼,才冷淡的开口。

“活血化瘀,流血肿胀。”

女人听闻,想到什么,一脸诧异下还有几分不赞同,才高中生,年纪轻轻的,怎么可以这样乱来。

虽说女人没有说什么,秦霄却是个有眼力见的,知道对方可能误会了什么,但他没有出声解释,反而是脸不红心不跳的跟着女人后边走。

这种异样的眼神,他已经有点习惯了。

秦霄买了药,回到出租屋。

他现在的身体根本没办法去酒吧上班,他知道李云龙服务员缺人得很,他不想因为自己的伤,而影响了夜色的生意。

所以他把夜色的工作辞了,时间反而一下子空闲了起来,他只想养好身体,为明年高考做好准备!

***

白明艳看到秦霄回来,脸上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一想到他忘记了他的流氓行径,心里又不痛快。

她没像以前一样去迎接他,反而是低着头捣鼓着电脑。

秦霄瞄了她一眼,没有作声,放好书包和购物袋,就进房间洗澡去了。

白明艳看房门关上后,才抬起头,懊恼不已,明明是那小子的错,自己干嘛像是做了贼一样心虚。

郁闷死她了……

她看了眼时间,该煮饭了。

因为秦霄的手受伤,她每天都变着花样煲汤给他喝。

他也给她面子,只要是她煮的,他都吃得干净,时不时还会和自己讨论菜式如何改进才更加好吃。

所以白明艳从不觉得煮饭辛苦,反而因为他的赏脸,更加欢喜去捣鼓新鲜菜式。

两人坐在饭桌前,秦霄举起白瓷碗,慢慢品尝着碗里的苦瓜排骨汤,苦瓜与排骨肉香彻底融合在一起,不见苦,反而甘甜好喝。

白明艳悄悄偷看了他表情一眼,才放心的喝起汤来。

这个苦瓜排骨汤她可是请教了很多人,然后足足熬了三个多小时的。

秦霄坐着,都能看到她脖子上很多青青紫紫的瘀痕。

他到底是又啃又亲了多久啊?

两人沉默的吃完饭,收拾好后,坐到沙发上。

之前因为秦霄晚上要去夜色上班,白明艳什么时候洗澡都没问题。

现在可不行。

白明艳休息了半个小时后,进房间拿了衣服洗澡去了,免得到时秦霄回房,两人不自在。

白明艳洗完澡,擦着头发,走出房间,坐回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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