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世的经历一样,林世琛进入了十三年一班。
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更快地融入到了班级郑
这个年代,对于十五六岁的年级来,正是学习的最佳年龄段,也是青春萌芽期。
整个班级充满着朝气。
“同学们,今,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大家欢迎。”
洪老师开学后,带着林世琛在一班同学面前出现。
一班以前也有一两个插班生,一般都是来自其他省份。
林世琛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林世琛”,三个行草字龙飞凤舞,一下就吸引了全班同学。
“大家好,我叫林世琛,来自川省,很高兴与大家成为同学,请大家多多关照。”
“哇,他的字写得真好看。”
“怎么练的?”
林世琛今感觉自己的字体是超常发挥了。
爷爷是道士,一手毛笔字写的非常漂亮。
每逢春节的时候,周围村子里的乡里乡亲都会来请爷爷写春联。
打从,林世琛就觉得特神气,走到邻里家都能看到爷爷的笔墨。
为了能在伙伴面前显摆,他苦练过几年楷体毛笔字。
被爷爷和父亲督促下,还别,有点效果。
至少能够拿得出手,在乡亲们的眼里没有堕了爷爷的风头。
后来由于上学作业繁多,为了图省事,林世琛改写草书。
到后世电脑普及,就很少动笔写字了。
今用粉笔写字,他找回了时候练字的感觉,还不错。
“好了,大家欢迎林世琛同学。”
洪老师也惊讶于林世琛的手写字体,她嘴角含笑,心中为收到一名得意学生而高兴。
一阵掌声过后,林世琛也被安排在第一排。
本来林世琛想申请最后一排靠窗位置,但是被刘越直接引到他右手同桌位置,也是前世的座位。
得,上课溜号就没那么方便了。
他有点留恋地望了望最后一排,发现那里余洋也望了过来,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喜悦。
前世林世琛与余洋没有过多交情,只记得余洋的球踢得特别好,升高中的时候,体育加了不少分。
初中实行座位轮转,过两周就会整列右转轮循。
在他右手边是一名圆脸有酒窝的女孩子,叫做慕容雪,是前世林世琛的暗恋对象。
见到林世琛望过来,慕容雪浅浅一笑,带起标志性的两个酒窝,这种阳光版初恋的感觉,让林世琛这张老脸有点红,他赶紧微笑一下,挪开视线。
以林世琛过来饶经验判断,尽管初高中校服都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但是现在慕容雪已经有的规模。
真是发育的太好了!
他只记得慕容雪的家境很好,初中三年级是全班男生的暗恋对象,林世琛也不例外,甚至有班里男生表白过,但是被慕容雪无情地拒绝了。
即使这样,也没有让大家的暗恋减少几分,相反班里男生还达成了联盟,一直防范着其他班级男生。
遇到其他班级男生写情书,班里的男生会悄悄将情书拿走。
这也暗中让慕容雪少了不少的麻烦。
后来考上一高中以后,他就跟慕容雪分开到不同班级。
平时虽然偶尔见到,但是以前世林世琛的榆木脑袋,只会悄悄地暗恋,没有往男女朋友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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