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后,黄丽娜先行一步。厉云知道她的车子要还给人家,没有阻拦。刘大夫显然不想让外人,更多了解自己的职业属性,尤其牵扯到乔子段的事情,更是十分隐讳。当然,厉云席间一句话没提这档事儿,恐怕也有这方面的顾虑,刘萍自然会三缄其口。毕竟多一个人知道乔子段的情况,总比少一个人了解,对谁来说,都是一方心里上的减负。何尝今天大家都是以朋友的身份相聚,俩人很理性,注重哪些话该讲,哪些话不该讲,心里有谱。厉云觉得自己与刘大夫结合,倘若搭配一道的话,倒是很默契。彼此之间,似乎心有灵犀一点通。走出餐馆的时候,刘萍想跟厉云聊会。她知道刘大夫的意图,试想,一个严谨的学派女性,绝不可能为了一餐饭的施舍而丢了理智。不过,厉云并不知道白衣妇女的真实用意,只是个人揣度吧!所以,她没反对。厉云,兴许这些天的独孤缘故,独自一人憋在小屋里,闷死了,也想出去散散心的意思,非常巧合。

俩人逛了一圈商场。接着,从头到尾走完了步行街,一路谈笑风生,惬意无比。厉云有点累了,脚板底发胀,她缺少经常锻炼身体的运动,远不如刘萍自称于晨练,必须跑完三公里的那分韧劲,自然一个多小时的徒步慢行,相当吃力,汗流夹背。她建议刘大夫歇一会,俩人便走进旁边一个小公园,找处提供软饮的地方,坐下来,喝上一口清凉的饮料,解解燥火。于是,刘大夫把高教授的企图与愿望,和盘托出,希望厉云接受。白衣妇女的话,直截了当,这些要求对于厉云而言,开始感觉困难重重,与她头一次答应高教授的想法,发生质的变化,实诚内心纠结。现如今,坦率的说,仅凭厉云用女性的魅力与爱人的呼吁,去唤醒乔子段的那个“冬眠”。厉云觉得似乎幼稚了一点。况且,从医学的角度上分析,能力上宛如杯水车薪,谈何容易。可是,厉云也没有把握得住,做好自己下一步的规划,头绪纷扰。她仍然想从她们身上得到某些启示,起码知道自己如何去配合医师的治疗,有的放矢。结果,事与愿违,俩人的谈话陷入僵局。刘萍坦言,真的爱莫能助,心有余而力不足。瞧她痛楚之然,自己的心情更加惆怅!厉云无奈,洒一把清泪,安慰自己,压抑感适时减轻一点点,深深呼吸一口气,断了其念头。要不然,人真会被活活的郁闷困死!悲惨的世界,总是那么现实与冷酷,只让那些韧性可怕的旁若无人的感性者,有幸光顾!这并不需要什么心如铁石般的意志,相伴左右。厉云面对的,就是这种无奈的抉择!

就这样。俩人分手的时候,厉云请刘萍转告一声,希望高教授给她几天时间的宽裕来思考,不胜感激!回家后,她仍然一头扎进,乔子段的日记里。但愿通过阅读他的记录,理清思绪,可能发现新的命题,再为丈夫的康复,出份微薄之力!其它,厉云倒是别无索求。她翻开日记本

我和苗姑的出现。的确,令阿力和小云破涕为笑,俩人担心死了。看样子,吓得不轻,差不多受的折磨,得要流出一地胆汁呐。真是好兄弟!好姐妹啊!

晚上,苗姑给我们弄上好多好多吃的东西,有熏烤的和腌制的山珍与荤菜,也有一盘野菜和香菇,是她上山采药的时候,信手摘下来,满满一桌。小云高兴坏了!说自己从小受到家里人的虐待,未曾尝试过,什么熏的腌的食材。那时候,家里人说,这些东西有致癌的嫌疑,担心受怕。所以,父母统统禁止上席,还不允许子女私下乱用,苛刻之极,无以复加。因此,小云从前是鄙视,这些下里巴人的食品,称之为杀人不见鲜血的毒物。不过,从今天的表现看,小云算是历经千辛万苦,幡然醒悟,不再受人蛊惑。此时,她彻底相信生命和肚子里的热情,比上帝的宽恕,更容易让人接受恩宠!苗姑说自己好客,是我们夸出来,原本并不是这样慷慨,索性从床底下的地窖里,又搬出来一坛陈年米酒。坛子口的陶盖,我一看就知道,这些泥巴几乎要成了世纪化石,酒藏的年月不短,恐怕得上十个年头的模样。我问她“这酒坛子都发苔藓了,年月可久了!”苗姑正在撬动酒盖上的泥巴。低道“小的时候,听姑妈说的,一直没人动弹过。今天,咱们尽兴喝了!”阿力搓搓手,说“大娘,还是我来弄吧!”他有点急不可待。原来,我们一路上吃饭的时候,阿力就喜欢喝点酒,他说这样可以暖暖身子。其实,阿力喝酒上了瘾!这几天没酒喝,一定憋着慌。小云接茬,道“阿力刚才淌口水了,能不急嘛?”阿力驳道“是忍不住。不过,咽口水,算不算一回事。小云,你说!”小云脸红了,嘻嘻然。嗫道“谁不咽口水啊?大娘,你评评理。”苗姑善意的一笑,不予置评。我只好插嘴,道“流口水与咽口水,生理上都是一种习惯。只是嘛,一个卖相丑一点,一个卖相不丑一点。小云,这样理解对吗?”这姑娘耍橫。劈头盖脸给我一句怼道“对你的头啊对!你倒是好说话,各打五十板。有你这样的说话啊乔子段,仗着会弄文耍墨欺负人啊,不算是正人君子!”阿力趁热打铁损我一把,俩人赢了,得意洋洋。苗姑撬开了陶盖,抬帘瞟我一眼,那感觉好像告诉我,她是站在我这一边,立场坚定,我很感激,把她的热情藏在心里。阿力一嗅这米酒醇香,快乐的忘了形。竟然把坛子斜一点,用舌尖去体验,真是一个无赖之徒。小云看不下去,用手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脑壳。说“哎呦!难怪乔子段说咱俩卖相丑!一点不假。”话音一落,我和苗姑笑了。小云发现自己嘴快了,不打自招,一边窘去。无错xsne

那一夜,我们都疯了,一坛子酒喝个精光。我发现苗姑的酒量真大,喝这么多酒,竟然不醉,面不改色心不跳。她抱起小狼仔,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走路一点儿不飘身影,稳稳当当。不过,我可犯贱了,夜里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浮现苗姑的影子,想淡忘她很难很难。与此同时,疑窦也显现出来,为什么这样穷山僻壤之地,她一个人能轻而易举生存下来,靠什么养活自己?莫名其妙,找不到合理的出处与讲的通的道理尤其还藏着那么多奇货,如酒啊熏肉啊,这些可不是一个弱小女人,能随随便便易手获取呢,真是奇门怪道啊!

翌日,我起的早,披件衣服出门。阿力喝多了,一口酒醺味太浓,呆在屋里,加上烤火制造出来的干燥空气,这房子里头的气息,简直快要憋死人!

我去厨房一看,里面的残羹冷炙,锅碗瓢勺,巳经收拾完好。锅盖上正冒着蒸汽的气雾。我明白,这是苗姑做的早点。于是,我草草的洗下脸,拉开大门走出去。

外面的天色,刚刚破晓,万籁的世界,静的可怜。这里的鸟儿,小动物,仿佛绝迹啦!小狼仔,不知道从哪蹿出来,绕着我的两腿穿梭,磨蹭。小畜生通人性,瞧见我要迈步了,赶紧躲开,生怕我不小心踩到它。并且,在我的前面引路,跑一程,回头望一望,知道我是个远方的客人,表现好殷勤。随之,又折回来,跑上一小段路,站哪不动,看着我,样儿挺滑稽!等我走近它,又蹦又跳又跑掉了,还是刚才的样子,像似带我走路找人,像似跟我玩耍嬉戏。总之,眼前的小狼仔,那一刻在我的心目中,它绝对不是那头双目绿色发光野狼的子女不假,好像是邻居母狗生下来的那只,调皮捣蛋的小狗狗,千真万确!让人抱着它,爱不释手,有分人道上,寄寓博爱的通性,隐约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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