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

林夕是骄傲卑微的,由于家庭成长因素,她从不敢表现什么。

她记得,第一次吃肯德基是他带她去的。他问她想吃什么,林夕没去过,没有菜单餐牌,长在农村的她那时侯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肯德基麦当劳,不知道怎么点也不好意思问,明明没有吃饭愣是饿着肚子说她不饿,看着他香香的吃着汉堡薯条烤鸡翅愣是为了证明自己不饿,傲娇的一口没动,最后熬的胃抽筋。

她怕被人看不起啊,卑微到尘埃里。前世的很多时候她都保有这样的伪自尊。

她总是伪装的好好的,在他和很多人都面前优雅而知性,像个被宠爱包围的公主。

哪像现在,这么有生气呢。

全由自己!

现在的她自信透着生气,阳光灿烂。对生活有期待有规划。

炙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街道两旁的商铺大开四方的门送出丝丝凉气,闷热的天气丝毫不减人们逛街的热情,即便是中午,这里也是繁华喧嚣。

大街上的确热闹非凡,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音乐声,不绝于耳,还有那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林夕迫不及待地拉着骆启源的手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钻来钻去。灵动的像条滑不溜秋的蛇。

“你吃吗?”林夕举着一块臭豆腐问骆启源。

“呓拿走拿走快拿走,臭死了。”骆启源捂着口鼻,反应超级激烈,“呕”这东西看着好恶心,光是远远闻着味他就已经……原谅他接受不了这么重口味的东西。

以前她也不吃的,很多东西都是,只是前世的陈谦很喜欢,北方人比较重口腹之欲,吃的比较另类,久而久之,林夕也就尝过很多,有些味道不错的,也就喜欢上了。前世她对陈谦,不能说有多爱但却是真的付出了她的全部,为他改变,因他尝试的东西,数都数不清。

“很好吃的,你尝尝,真的,尝过包你喜欢上。”林夕恶作剧般的凑他跟前,故意在他面前吃的“喀什喀什”响。

偶有路人好奇探寻

“不要。”他跳脚的躲开,动作敏捷,拒绝的干脆又利落。

看着林夕一口又一口的把那黑不隆咚的块块塞到嘴巴里,两道浓密的眉毛紧张的都快要挤到一起了,感觉自己的整个内脏都在搅动啊。

哈哈,林夕却乐得自在,偶尔故意逗弄,俏皮极了。

嘴巴吧嗒吧嗒的一直吃个不停。

一路又吃又跳又闹,骆启源看的扎眼。那灿烂的笑容,随性的模样,让他心颤了。他们在一起那么久,每次约会从未没见她这么随意快乐过,真心觉得自己很失败……依稀有记忆的竟然追溯到他刚注意到她的那时候,阳光的样子也是这么的有感染力。感觉有蛊惑人心的魔力。

可是,为什么在一起后就变了呢?为什么成了现在这样?他想不通

“嘿,你想什么呢,在路中央发呆。”

林夕趁他愣神之际买回来两杯超大的饮品,用胳膊肘撞他。

他回过神,手一勾,把她抱进了怀里。

就是突然很想抱抱她。

用了用力,仿佛想要把她揉进身体里。

林夕没有回应,木偶似的让他抱着,若非身体传来的温度,他都错觉抱的是冰块了。

“你怎么了?”林夕手拿着两杯饮料,觉得他怪怪的。其实她也不是故意没有回应的,是因为没有手啊……他,显然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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