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8日,星期六......

今天是易欢奶奶的七十大寿,其实是六十九,只是这个年代的老人称呼自己年龄时都喜欢说虚岁,过生日便也是如此。

谢琳和易欢爸爸易景余的离婚手续已经办完......其实也没什么可办的,不过是挑了个工作日到民政局签字盖章,再把结婚证换成离婚证,两人之间十七年的婚姻关系便到此终结。

很意外的,谢琳在拿到离婚证时竟然没想象中那么难过,隐隐的还松了一口气.......

终于都结束了!

两人的存款也一分为二,这是之前就已经说好的,没争议。只是对于给易欢的抚养费,易景余想给一千五,谢琳觉得也还可以吧,但易欢却坚持要三千。

她说她现在已经是大女孩了,每个月除了吃喝拉撒,买衣服鞋子护肤品也得不少钱。虽然不至于每套衣服都要买阿迪耐克这种名牌的,但一般价位的也要几百吧.......最主要的是,这个钱她认为她爸出的起。

易景余就讽刺她,小小年纪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整天就想着打扮买衣服做些不务正业的事......要是不想读书,那就不要浪费钱,辍学找个地方去打工得了。

易欢当时就恼了,说她不务正业也是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明明自己有家庭有孩子,非得在外面勾三搭四的把人肚子给搞大,你搞就搞吧,还恶心巴拉的把你小情人买的衣服拿给我,当我稀罕穿?

谢琳这才恍然为什么易欢会把她爸送她的开衫染的面目全非的,原来私下里竟还干了这种事,当下也跟易景余冷了脸,坚持抚养费一个月三千,如果不同意,那就上法庭......

谢琳最后加了句,我之所以不声不响不吵不闹的跟你把婚给离了,那是因为底线是易欢,要是你这么不尊重女儿不把她当回事,我又何必在乎你的面子呢?结婚这么多年家里存款到底应该是多少,那就上法庭去说道说道去......

最后易景余可以说是被逼无奈的在抚养费三千的那张纸上签了字......

签完之后他对谢琳道,他们离婚的事情还没跟家里老人讲,今天又是他妈七十大寿,更不适合说,希望她看在做了易家十七年儿媳妇的份上,跟往年一样去帮忙。至于礼物,他已经提前准备了,她只要带着易欢早点过去就行了。

谢琳就冷笑,跟往年一样么?往年可都是我一个人里里外外在忙活,你们全家老小可有一个插手帮忙的?特别是你易景余,你眼里可曾有哪怕一次看到我的辛苦了?可曾有一次想过我会累?你们全家都在外面吃吃喝喝的时候,想过我一个人在厨房忙成什么样?担心过我还没有吃饭吗?......易景余,我欠你吗?欠你们全家吗?都已经离婚了我还得上赶着去伺候?

易景余那张脸就变得很难看,想说什么,但嘴巴张了两下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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