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王小姑娘的经验,她也就用了。

踩着窄窄的夹壁石坎边,王三秋轻松的小跑着,眼见还有几步就能穿过这条夹道时,她傻眼了。

从出口处,此时走进一个人来。

看来他也打着同样的主意,走这条小巷的确要近不少。

小巷只有三尺宽,原本就是人家后檐过水的浅沟,走的人多了,才成了一条捷径小巷。

王三秋僵在那里,心道:“这不是正经的路,两个人错身都困难,那人还扛着东西,得他退回去。”

仔细一看,王三秋又是一怔,没这么巧吧!会遇到他?

眼睁睁看着那人扛着半扇白生生的猪肉,闷头走到自己跟前。

对方只顾着低头走路,突然在视线里发现一双青布面的绣花鞋,那人才停住脚步,等抬眼看清绣花鞋的主人是谁,他的脸也沉了下来。

“王三姑娘,我的意思已经说得很明白,你这样拦着我,也没有用,只会坏了你自己的名声。”声音低沉带着磁性,还怪好听的。

“啊?说……说什么?”

王三秋被这没头没脑的一句给说愣了。

“说什么你自己清楚!”那人的语气不善。

“自己”跟他说过什么?怎么现在想不起来?难道这是王小姑娘落水的原因?

王三秋眨眨眼,不敢问,她怕暴露出换人的真相。

这人王三秋是记得的,就是拒绝本尊亲事,惹得小姑娘哭哭啼啼跳下水的那个男人。

也是这个男人从水中将自己捞起,算是救命恩人了吧!

既然已经承接下小姑娘的情感和记忆,王三秋对眼前这个害本尊跳水的男人应该心生憎恶才对,可此时心里并无恨意,反而有些想狼狈逃开。

毕竟这躯壳里并不完全是本尊,王三秋不清楚发生什么,更不可能逃开,她仔细的打量起眼前的男人来。

大概有一米七五的个子,在这明显是南方的人群中,算是不矮的了。

头上缠着厚实的黑布包巾,一层层压在眉上如同盘状,这也是这里男人统一装束。

看上去年纪比三秋小姑娘大几岁,五官俊美,虽然此时阴沉着脸色,也不妨碍他的美貌,用“美貌”来形容一个男子不怎么合适,不过用在他身上却很恰当。

黑巾下剑眉星目,就连那双漆黑明亮的眸子瞪过来嫌弃眼神,都是带着炫目的光辉。

跟油腻腻的王大财不同,这是一个有洁癖的。

肩上虽然有猪肉,可披着半块油布的。

油布下,薄薄的青布夹袄一尘不染。扛着几十斤肉,也是腰背笔直的站在那里。

若是撇开那肩上的猪肉不说,将他手上塞一柄折扇,夸一句:“好一个翩翩佳公子!”也毫无违和感。

王三秋心里早没有那个小姑娘当初的想法,看他也只是看他。

见她不说话只盯着自己看,那人脸黑了,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攥成拳头。

知道他误会,王三秋也懒得多作解释,笑了笑,此时她也厌烦折身退出去,更不好让人家扛猪肉的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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