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照何止一张。
家里更有不少跟季晨、林程喻有关的东西。
凌季两家是邻居,关系很不错,他和季晨是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同校,季晨大他一岁,高一个年级。
这样的关系,让他们有太多交集,相互的东西也有很多。
何况,他一度在季晨刻意的引导下,把习惯混淆成爱慕,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他。
少年慕艾,情窦初开。
他跟所有陷入爱情的人一样,会悄悄收集喜欢人的东西,哪怕一张纸,一支笔,加上他们两家的关系,他跟季晨有很多合照。
林程喻是后来加入的,他跟季晨同班。
林程喻家境并不好,父母离异后,他跟父亲,后来父亲再婚,他就成了边缘人,后妈是后妈,亲生父亲也成了后爸。
他可怜林程喻,就一直很照顾他。
只是,他直到后面才知道,他一直可怜并且照顾的人,从初见时,就讨厌他,憎恶他。对他笑,接近他,跟他做朋友,都是因为,这样能够生活的更好。
多可怕的人。
想起季晨和林程喻,凌安还是懊恼的想哐哐撞大墙。
自己实在太傻了。
大概爱情真的使人降智,他居然从来没有怀疑过季晨,更没怀疑过季晨其实喜欢林程喻,让季晨可以肆无忌惮利用他的这份“喜欢”,让他为林程喻铺路,一步步送到顶流位置。
最后季晨居然还先斩后奏让他为林程喻背黑锅。
他实在不知道该恶心季晨多一点,还是林程喻多一点。
唯独一件事,凌安非常庆幸。
哪怕他“喜欢”了季晨很多年,最亲密的接触,就是牵过手,更深的接触,他自己接受不了,所以没发生过。
幸好幸好,否则就算重生,他也会非常恶心。
凌安花了大半个小时,把房间里跟季晨、林程喻有关的东西全部搜出来,还能用的,就装进纸箱里,准备晚点拿出去捐掉,像照片这类,就通通撕碎,丢进垃圾桶。
垃圾桶里被撕碎的那些照片依旧碍眼,凌安想了想,拎着垃圾袋下楼,拿个铁盆,跑到花园一把火把碎照片烧了个一干二净。
凌妈妈在客厅里瞧见了烟,走到抱着波斯猫出来,“囝囝,你在烧什么?”
凌安干净的眼底映着火光,“垃圾。”
“你烧垃圾做什么?”凌妈妈莫名其妙,又柔声说,“小心点,风大,别烧到自己。”
凌安颔首,“我知道的。”
“烧完了就进来,妈妈做了奶茶,没给你加糖。”
奶茶?
凌安耳朵动了动,低头看一眼盆里的照片,发现已经烧的差不多,迅速用水灭了火,拍手站起来,跑回凌妈妈身边。
“妈,我要加糖,很多糖。”不加糖的奶茶,怎么能算奶茶?
凌妈妈笑,“不怕胖啦?”
凌安摇摇头,“不怕。”
他的体制其实不容易胖,只要不是太过分,比如正餐过后还吃五六块蛋糕、喝七八杯奶茶,并不会胖。
可是,上辈子,他还是不敢吃。
奶茶、蛋糕这类他喜欢的高热量甜食,是从来不会出现在菜单上的。
为了演戏,为了上镜,为了变得更加优秀,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所有闲暇时间,都塞满了各类课程,从早到晚都很忙。
现在,他想换种活法,更享受,更自由。
蛋糕、奶茶,喜欢的高热量甜食,他都要吃,但会节制适量。
说起来,睡衣也要多买几件,哆啦A梦、麦兜、汤姆杰瑞、喜洋洋都可以!
凌妈妈做的奶茶,味道比外面店里卖的都好喝,凌安加满糖,喝得心满意足,喝完就瘫在沙发上,跟没骨头似的。
波斯猫“喵”几声,跳到凌安怀里,肉垫拍了拍凌安,在他肚子上团成团。
“阮绵绵~”凌安喊它名字,挠它下巴,猫咪喉咙发出轻微的声响,表情特别享受。
凌妈妈从厨房出来,看到这幕,轻轻摇头,又忍不住笑。
回厨房,她便把这一幕跟丈夫说了。
就这个话题牵引,两人回忆起凌安年少时的记忆,暖灯从头上照下,抽油烟机的“嗡嗡”声响,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和着他们偶尔夹杂笑意的交谈,厨房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气息。
凌安抱着猫站在厨房外,眼前泪意朦胧。
很快又觉得无比庆幸。
所幸,他还有机会能重来。
凌安很长时间,没有跟父母好好相处了,又经历过失去他们的伤痛,如果不是凌妈妈要睡美容觉,他恨不得跟他们待到天亮。
十点,他回到房间。
他很精神,没有半点睡意,脑海里有很多东西,他拿起放在房间的吉他,坐在书桌前,用音乐记录下他的所思所想。
凌爸爸是画家,凌安随他,从小艺术天赋就很高,同时母亲是中文系的教授,爱看书、爱音乐,他也随母亲,喜欢书和音乐。
他的文科成绩,从小到大都好,爱写,爱记。
初中开始,凌安就陆陆续续的写,有小说,有歌词,等上了高中,他又尝试自己作曲。
他曾经把歌卖给乐队,赚了一笔不小的钱。
凌安越写越有感觉,等他把歌写出来,天已经破晓,一轮火红的太阳,缓缓升起。
最后写下《父母》两个字做歌名,他放下笔,伸了个懒腰,眉眼弯起,唇边绽开满足的笑。
等凌安补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放在床头柜的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他直接跳过季晨林程喻,给顾林晗回了一通。
顾林晗接得很快。
“怎么了?”凌安下楼,先蹲下撸了一把阮绵绵,就趿拉着拖鞋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块蛋糕。
凌爸爸和凌妈妈出门了,他们给凌安留了便签,贴在冰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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