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午后,艳阳高照,化源城外六十里的小路上,一行五人正神色匆匆,徒步而行。

这五人身上全都穿着略显破烂的粗布衣衫,虽然身形挺拔,但却个个面黄肌瘦,脚步虚浮。

为首一人披散着一头长发,方脸窄眼,薄唇葱眉,一边走,一边时不时地回头望,神色中透露出掩不住的焦虑。

“大哥!四弟快要撑不住了!”

正走着,五人中突然有一人脚底打了个踉跄就要往地上倒,幸亏旁人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住,这扶人之人,语气大急地向为首之人呼喝。

“撑不住也要撑!我们虽然连夜赶路至此,临行前也做了遮掩,但绝瞒不过那狗贼,此时那厮想必已经是快马加鞭在向我们赶来了!再往前二十里就是张家村,大人早年曾在此村施过恩,村民感激于此,定会收留我们,替我们隐藏行踪。所以就是爬也要赶在狗贼追上之前爬到地方!”

为首大哥见到自己兄弟倒下,心中滴血,但是此时不是心软之时,如若被后面那人追上,他们兄弟五人怕是都要命丧于此。

想到这里,那为首大哥回头三两步走到四弟身前,一把将他背起,强撑着迈步向前走。

“大哥!”

“大哥!”

其余三人见此皆是眼中含泪,纷纷发喊,那晕倒的四弟此时醒转,发现自己被大哥背在背上,也是泪如泉涌。

“大哥,你……你放下我……我殷午就是死……也不会连累兄弟!”

那四弟气若游丝地劝为首大哥。

“呸!老四,你要是死在这里,老子下地府也要骂你个狗血淋头!”

为首大哥不为所动,只是吭哧吭哧地迈步向前。

五人又是走了一个时辰,一个个都双腿打颤,有些走不动了,为首大哥更是不得不放下四弟,躺在地上气喘如牛。

“还……还差十里地!”

为首大哥心里默算着距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躺在地上的他,突然感受到了地面轻微的震动,心中“咯噔”了一下,赶忙将耳朵贴在地面上仔细听了下,发现确实是马蹄的声音,顿时心头如同压了颗大石,不断下沉。

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时间给他难过,为首大哥一跃而起,抽出腰间片刀,怒声大喝:

“弟兄们,抄家伙!那厮追上来了!”

此言一出,其余四人赶忙各取兵刃,看向来路,四人或枪或刀,全神戒备,就连那四弟也是手拄剑鞘,勉力起身。

过没片刻,只听得马蹄得得,不远处果然出现一骑黑影,那人浑身穿着漆黑锦服,身披黑色披风,头戴金冠,眉须皆无,五官凶恶。

待得马儿奔至近前一里左右,黑衣人一跃而下,马也不惊,只是“咴咴”一声,停在了原地,显是训练有素。

看着面前严阵以待的五人,黑衣人发出了嘿嘿的冷笑,也不拔兵器,就这么一步一步大摇大摆地走到了五人面前。

“总算是追上你们这五只老鼠了,怎么?没力气再逃了吗?”

那黑衣人语气恶毒地嘲讽五人。

“呸!狗官!要不是我们兄弟五人精疲力尽,你早就被我们大卸八块拿去喂狗了!”

为首大哥输人不输阵,带头回击,其余四人也是跟着一起叫骂。那黑衣人听到骂声脸色一沉,抽出腰间长剑,指着五人怒喝:

“就凭你们几个?大言不惭,如今既然落在了我的手里,喂狗都是奢想!今日你们一个都别想走!”

听到黑衣人的话,为首大哥眼色一暗。

“唉!可怜柳大人为官一世清明廉洁,却死在你等奸臣贼子手中,府中老小都被你这等走狗斩尽杀绝,我们弟兄五个虽然武功平平,但多得大人厚待,今日一起死在此处,黄泉之下也无愧于心!弟兄们,上!”

“呔!大胆贼寇!逃避抓捕,还敢口出狂言!看本官将你们就地正法!以儆效尤!受死!”

双方都觉得多说无益,眼看就要动手,忽然黑衣人听得身后有“呼呼”的风声传来,立刻一个撤步,戒备地看向身后,同时发声大喊:

“谁?!”

只见一道身形矫健的身影,忽高忽低地纵跃而至,迅若奔雷。

双方都凝神看向此人,结果全都吃了一惊,原来此人看面相只是个少年人,面如冠玉,目若朗星,五官俊俏,秀气中透着柔美,似是金仙下凡,只可惜穿了一身屎黄色的粗布衣服,背后还背了两把大刀和一个花花绿绿的布包袱,严重地破坏了整体形象。

即便如此,那兔起鹘落的动作和面不改色、额无滴汗的神情,无不展示出此人高超的轻功身法。

“好俊的少年,好俊的轻功!”

黑衣人看到此人身法只是眉头紧皱,加紧了戒备,那为首大哥却是忍不住赞出声来。

似是听到了对自己的夸赞,那少年人路过双方时突然停下,也不说话,只是站在不远处好奇地打量着双方。

这少年也不是别人,正是从林州城出发了半月有余的荀真。他本来是打算买匹马骑着赶路,但是骑了没多长时间,就觉得骑在马上着实别扭,一点也不舒服,后来换了辆马车,结果走官道还好,但凡是想走个小路,抄个近道,都会被颠个飘飘欲仙。

再后来,他一怒之下干脆找人定做了一双厚底皮靴,开始用两条腿赶路,没想到轻功一起,肉身发力,不但速度飞快,而且还有一种飘逸出尘的感觉,这让荀真顿时大喜,从此踏上了人肉跑车的不归路。

他本就有转化之力辅助,在修炼轻功之初,就已经对双腿主干经脉进行过改造,轻功运转起来毫不费力,再加上绝对操控能力和从数年前就不断调整强化的身体素质,现在的荀真真要有那个心的话,可以连续运转轻功不眠不休地跑上十几天,而且速度比起那些所谓的千里马也差不了太多。

要不是他为了赶路总是挑一些小路、树林之类的人烟稀少的道路走,被人看到的次数不多,恐怕一个“神行太保”的名头是逃不掉的。

至于说他为什么要穿一身屎黄色的衣服那自然是因为屎黄色耐脏啊!他可是用两条腿在野外跑的,要是还像在林州城时那样穿一身骚包的纯白衣服的话,估计跑不了多久,那纯白衣服也要变成半屎黄了,荀真可不打算一天一套衣服的换,和现实问题比起来,形象好不好看这种问题,对于他来说不是什么必须要纳入考虑范围的事情。

这天荀真正赶路赶得无聊,突然发现前边有两方人正在对峙,于是忍不住好奇停下来观察一下,顺便也想打听一下道路,看自己有没有走错方向。

“你们这是在搞什么?仇杀?”

荀真开口问向双方,那黑衣人虽见他年轻,但方才展露出来的轻功却是不俗,因此心中也不敢小看,只是冲他挥了挥手,出言打发:

“官府办事,无关人等速速回避!”

“官府?”

荀真打量了一下黑衣人,点了点头看扮相确实是挺像朝廷的人。

“你是巡风捕快?”

“哼!哪来那么多废话!让你回避难不成听不懂吗?”

荀真听到那黑衣人的话,白了他一眼,没再搭理他,转头看向衣衫破烂的五人:

“那你们呢?你们又是什么人?看你们的衣服……你们是丐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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