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你看这一片地域叫做蝗虫领,拥有一座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约莫五千,而另一边则被称为野猪领,也有一座中等规模的城镇,人口大约有八千之多。”

“为父让你先选,你想选蝗虫领呢,还是野猪领呢?”巴克.伦巴尔斯望着自己的儿子,笑吟吟的说道。

路易将目光望向地图,打量起两块领地来,这两块领地正好在霜狼领的两边,将霜狼领夹在中间。

按说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蝗虫领的问题就在于,季节性的蝗灾会出现,哪里的人民生活十分困苦,甚至填饱肚子都成了难题。

每年都要靠霜狼领出产的粮食去接济,否则必然会出现饥荒,饿死人的现象。

甚至有些年头,老鼠也会出来作祟,啃食粮仓里的粮食,十分可恶。

但是蝗虫领没有什么打的威胁,先对比较和平,相邻的领主都威胁不大。

野猪岭却不同,哪里土地肥沃,人口也相对稠密,很是富庶。

虽然,经常有凶残的野猪出来攻击人类的事情,但造成的影响却不算太大。

不过,周围的几个领主却虎视眈眈,很想吞下这块土地,据为己有。

这样富庶的土地,如果占据下来,那么每年收到的租子就有万金币了。

着实算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怎么样,儿子选出来了吗?”巴克殷切的问道。

其实他心中也十分作难,两块地方都不算是太平地方,无论自己的儿子选择那块地方,都将面临不小的挑战。

经过一番考量之后,路易决定,还是去蝗虫领比较好。

哪里的蝗虫,正好能喂饱自己的蚂蚁大军。

只要治住了蝗虫,一定能将蝗虫领从贫瘠之地,变成一块富庶的领地。

但如果去野猪岭,路易也不含糊,如今他的蚁群连孤狼都能搞定,野猪也八九不离十。

至于,其他领主的那些军队嘛,一旦遇到几百万蚂蚁大军,恐怕他们会跟见了鬼一样。

一直百人军队,恐怕也就是一时三刻就会全部化作森森白骨了。

“去蝗虫领吧,父亲,哪里生活比较安逸,我这个人没什么理想,就去哪里了。”路易笑着说道。

“哈哈,好儿子,你到底是不是说傻啊?我看你精的跟你爹一样啊。”巴克显得很开心,重重的拍着路易的后背。

要不是路易冥想加信仰之力强化过身体,恐怕要被他拍的散架了。

吃饭的时候,路易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和哥哥。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