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慕见啊,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不得而知,也许作者喜欢这几个字吧。
言归正传,我是一个特别喜欢音乐的平凡人,职业是个明星,出道几年粉丝挺多的,但就是恋爱没谈过一个,再过几年我就30了,一个人的时候会考虑个人问题,但现在还是以事业为主吧。
今年春晚我又没有资格,单纯地走音乐市场太难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娱乐圈的人都是影视音三栖发展的。
去飞机场的地铁上遇到了一个姑娘,挺有意思的,素面朝天,看上去很青涩,手里拿着个本子一直写东西,行李有点多,都快把她小小的身子淹没了。
缘分这东西就像拍电视剧一样,飞机长我又遇到她了,她举止不算端庄,好像跟我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我的飞机要晚一些,从航站楼往下看,那姑娘更小了,和朋友一起走打打闹闹的,大晚上的也这么开心吗?我想知道她总在笑,到底在笑什么?
回神的那一刻,我清楚的知道我心动了,我喜欢这个姑娘了,天啊,30来岁的我竟然一见钟情了。
本子上签着轶笙两个字:“轶笙?!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要不怎么总有人相信玄学,我万万年不喝酒,喝酒绝不喝醉,过年回来遇到一个十分油腻的导演,是真的恶心到我了,内涵我就算了,还把莫哥带上了,我没惯着他,不是所有看上去和善的人都好欺负。再睁开眼的时候,我在一个十分温暖的客厅里,非常小,沙发勉强能放下我,陈设什么的都十分小女孩儿,没想到,我又遇到她了,这是醉酒的福利吗?如果是,下次我还喝!
没想到她竟然不认识我,太打击我了,不过这样也好,这样相处起来轻松些,我头一次死皮赖脸的不想走,这姑娘好有个性,自己的屋子像个样板间一样,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安心,完了,我现在一定像个变态,但这就叫缘分,看来我要为这段缘分做些什么了。
回去之后,被小梦说了一顿,但我一直在笑,我觉得这酒喝的值。
我磨着张兆让他帮我查一下她的联系方式,张兆还以为我要合作,其实他以为的没错,我就是要合作,一辈子的那种。
这姑娘太可爱了,糊里糊涂的,如果没有男朋友,我想……如果有,就当朋友,毕竟这年头,以朋友的身份喜欢别人的人大有人在,只要我不说,就没人知道。
演唱会训练强度不是一般的大,但是这是让我幸福感爆棚的事情,另一件事让我满是幸福感的事就是想办法把演唱会门票给她了,她不会看出来吧?应该不会,毕竟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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