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武大总算逮住了!”
“可花费了好一番功夫!嗐!几天没休息,从医院到酒吧,再到郊外,这武大也是够折腾的!”
“嘿,说实话,你们可别笑话我啊!在这里过了大半辈子了,这武大可是头一遭让我这么热血的!你想啊,这以前,哪会有像他这么懂反侦查、路数又好的?”
“切!”众人唏嘘了一阵。
“这说到底啊,还是幕队引蛇出洞用得好!”
“哈!先是一通假冒电话,扰乱敌心,然后近身搏斗,趁机安下窃听器,再就是守株待兔,这个兔,还真是个狡猾的兔,都被我们堵在那个地步了,竟然还可以一路逃……好在,幕队一早就带着人在郊外等着他了!”
“说来,幕队,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逃到郊外?而且为什么一定是西郊?而不是什么东郊,南郊?”
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屏气凝神地看向了幕天鑫,此刻他神色和缓,是放松的状态。
“对于一个连环杀手而言,犯了这么多案皆能瞒天过海,他内心对自己十分自信,或者说,是狂妄,这一种狂妄将会随着每杀一个人就变得更加强大,当他突然接到我们伪装打过去的电话,他心里必定慌了,一定会想到底是哪一步出了问题,露出马脚。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武大做了太多亏心事,他可以发现我们安装的外在窃听器,但怎么也越不过内在的心魔。
任何一个杀人案都会有目标与原因,当我们制作出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暴露的假象,他就会想更快地解决目标,至少是在我们将他正法之前。”
“也就是说,让武大暴露的不是他的作案手法,而是他的杀人心理。”
“对。”
“那,他为何偏偏往西郊跑?东郊人烟更少,离队里也远,岂不是更好的去处?”
“在武大得知自己完全暴露之后,城里摄像头毫无死角,而且每一处都布下了天罗地网,回城便是自投罗网,所以他放弃这条路,他只有往郊外跑,至于哪一个方向……”
四周静悄悄的,唯有幕天鑫低沉的声音在回响,掷地有声,“南郊正在建卫星城,施工紧,上头盯得严,不是个好去处。往东,虽然人烟稀少,但当一个杀人犯完成了他的杀人目标之后,他第一个要紧的不是杀人,而是自救,要在天网恢恢的陷阱中隐蔽,所以他那时首选因素不是人口,而是地势。”
西郊地势最为险要,百林丛生,不只是隐蔽的好去处,也是出其不备进行攻击的好地方。再不济,背上些炸药,一把火,同归于尽。
他在暗,警察在明,无论如何,都是他占上风。
周围的人都不可置信地轻摇头,看着幕天鑫的眼里更多了几分崇拜与敬佩。
听说他是从上头调下来的,好像是因为犯了什么事。还听说,若不是这个事拖住,他现在已经升为四星二级了,那可是好多人梦寐以求的高度,也是好多人追了一辈子都没有企及的高度。也听说,这次只是对他小小的警戒,把他调回去那刻,便是青云之时。
当初上级是准备把他调到113队,那是黄金警队,能进去的都是有大能耐的,那里的装备、地理位置、人才都是顶尖的,可幕天鑫一口只咬定来476队,这个偏远而不受关注,就连装备还要省着用的476队。
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
当然,美女都想咬着这块大肥肉,可人家幕队一脸面无表情严肃的样子,哪有什么儿女私情的想法,人家才刚刚冒出的粉红泡泡就扼死在幕天鑫黑沉锐利的眼眸中了。
曾经一个警官的妹妹看上了他,硬是让她姐姐约着幕天鑫出来,她姐姐找了好多个由头才约来幕天鑫,没想到她妹妹竟然用了药。
结果……
被从门口摔了出来。
此后,她的姐姐见了幕队都是愧疚的神色,她也没想到她的妹妹会对警官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从此,没有几个敢对幕队告白的人。
“得得得,庆祝!破了这个大案一定要庆祝,今晚谁也不许缺!特别是幕队!”
“对对对,幕队你总找各种理由不参加,这次可不行!这个案子可抓了一个多月,你是头号功臣!必须去!”
“……”
虽说是要好好闹上一闹,但毕竟明天一早还要出任务,所以大家也只是叫了一些度数轻的酒,不过气氛好,混合着周边的DJ,大家也喝了个高兴。
陆绵绵与莫无凌的这次相遇毫无预兆。
她带着可可到这里是来与《何去何从》剧组的导演、制片、编剧等等重要人物混个脸熟,当这个酒局散了后,作为东道主的她难免喝高了。她心里闷得慌,想四处走走,就让可可先回去,原来是准备等酒散得差不多就打车回去,可没想到碰到了莫无凌,以及……沐彤彤。
莫无凌西装革履,左手拉着沐彤彤,身后跟着一行人。
这个场景何曾相似。
陆绵绵眸里千回百转,有眼泪在闪烁。
重生前,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莫无凌衣领上的口红印,但她并不介意,因为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任务所需,一切只不过是逢场作戏。
但戏里戏外,她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自己也是众多戏中的一场。
后来,他的身上有了香水味,一天一个味。
陆绵绵依旧不担心,只是直到有一天,他身上的香水味几天来都是一种。
夜里,他抱着她入睡,她依偎在他的怀里,闻着他身上这些天持续的香水味,心里惴惴不安。
是这次的对手太难缠,一连几天都搞不定吗?
对手是很难缠。
要不是陆绵绵那天偷偷去了莫无凌的妹妹莫香新开的酒吧,想给他们来一个猝不及防的惊喜,她永远不会知道真相。
那日,开张的节目正上演,霓虹灯扫得片场茫茫一片,一闪一闪,但陆绵绵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心尖上的那个人。
他穿着西装,帅得让人忘记移开视线。陆绵绵从来没有见过莫无凌穿西装的样子,但她那刻却不得不承认,霓虹灯下的他,穿着西装的他,帅得她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
他的身旁站着的可人,笑得活泼万分的可人,她认识,是老鹰捧在手上的女儿——沐彤彤。
她当时猛然想起莫无凌身上的那股香水味,以及第一次见到沐彤彤时的情形,和那个可人的一番话:“陆小姐,实在不好意思,香水,我只用Bijan的,第凡内,我真的不太习惯。”
别人都称呼陆绵绵为“莫太太”,只有沐彤彤敢称作“陆小姐”,而她简单随意的一句“不太习惯”,让陆绵绵后来为这件事写了不少封道歉信。
以前任何一个女人出现,陆绵绵都没有危机感,但看到他们在一起的身影时,她有了。
……
许是陆绵绵的视线太过执着而直接,莫无凌发现了她。
她在黑暗深处,霓虹灯一闪一闪,红、绿、蓝、黄在她的脸上交替出现。
竟,添了几分魅惑。
曾经她在深渊,莫无凌是唯一一个可以将她拉上来的人,可最终他也没能弯下腰拉她一把。
莫无凌放开拉着沐彤彤的手,径直走近陆绵绵,看她穿得单薄,便脱下外套。
陆绵绵感受到外套披在身上,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对方的体温,熟悉得令她的心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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