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二的结果就是慢慢等死,选择三的结果就是马上就要再次投入以人命为代价的成本,燕景宗万难决定选择二还是三。燕景宗掏出烟盒掂了支香烟出来,在烟盒上顿了顿顿紧烟叶的同时,慢条斯理地说道:“你觉得我会对你说出任何答案?尤其是这种答案?”
尚稚长叹一声:“我要是和你一样,有个人商量就好了……撒唷啦啦。”
燕景宗站在车边状似悠闲地吸着香烟,看着尚稚的座车绝尘而去,心下里再次翻腾,尚稚的最后一句话好像又是在暗示什么。虽然第一句暗示确实提醒了自己加紧小心,起到了没有在饭岛龙马面前露出破绽的正面作用,但是不能排除这是尚稚设置的更深一个层次陷阱的可能性。
之前尚稚所为的种种,多次欲将自己置于死地,这没有关系。在敌营中互相攻讦以取得敌人的信任,这是太正常不过的行为了。哪怕尚稚一直坚称自己就是夜莺无疑,这也没有关系,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相信尚稚。也许服部八重藏会一怒而起私刑暗杀,但那也是私人原因,服部八重藏都不会因为尚稚的一面之辞而相信自己是夜莺。
只要尚稚没有拿出能置自己于无法翻身的死地的证据,就无法定义尚稚是自己真正的敌人。
但是同样的,也无法定义尚稚是乌鸦。因为如果尚稚就是那只乌鸦,早就拿出身份证明了,何必暗示什么。暗示这种事情太不靠谱了,太容易让别人理解错误了,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尚稚是抗战阵营,是不会希望出现损失掉夜莺这种惨重结果的。
那么答案就很简单了。因为尚稚根本拿不出身份证明,又想拎着自己的脑袋去敌人面前邀功,所以只能以似是而非的暗示、来暗示同志的身份,先取得信任,接近了之后再以自己的错误判断来做切入点,寻隙而击。
当然,站在尚稚的立场上考虑,无论自己是不是信任尚稚,尚稚也不会愚蠢到自己会直言什么、透露真实的身份,所以只能以自己这种信任而导致错误的行动,以自己在敌人眼中不合理的事实行动为证据,钉死这只夜莺。以尚稚之能、以饭岛龙马之智,这种行为证据就足够了。
比如说,尚稚明知道饭岛龙马会把处决徐国器一事交给自己,所以才在刚才故意挑起,这就是个致命的陷阱。如果真的执行,则没有回头路如果私放,则结果就想也不用想了。而且尚稚和饭岛龙马应该是很希望自己私放的。
“呼……”喷出最后一口青烟,把烟蒂丢在青石板地面上用脚尖碾烂,抬起脚后,燕景宗看了眼被碾烂成黑泥的烟蒂,冷冷一笑,猫腰钻进了车里,说道:“开车,去汉口商会。”
时间不紧不慢的过去了三天,燕景宗、尚稚、高江生侧面调查福山冈被杀一案的同时,徐国器的处决命令以武汉市治安委员会警察总监部的名义下达了,而且是立即执行。
徐国器的罪名是破坏治安罪、破坏日中和协罪、阴谋颠覆政权罪,以违警法上规定的量刑标准,死刑无疑,出于台面上还得走一趟程序的原因,徐国器的判决必须在治安管理委员会的临时法庭上缺席过一遭才行,按照法庭已经判决即刻执行、而即刻执行不超过三个行政日的时间算,明天就是最后一天。
所以今天燕景宗还有一天的时间来执行抓捕邢厚土的行动。
今天中午十三时正,位于自己监视哨点上的牛劲道和陈保贞同时发现了邢厚土的行踪。当时邢厚土正和两个人回去安全屋,那两个人穿得破衣烂衫、肮脏不堪,状似与寄居于法租界中的寻常难民一样,但两人皆是身材粗壮、行走矫健之流,并且红光满面,和难民的身体状态完全不同。
并且其中一人怀中抱着一个牛皮质的大提琴箱,另一人则是拎着两口粗纺麻袋,麻袋外层全是由内向外挤出了规则的圆凸状,明显不是红薯之类的粮食。这两人见之则令人起疑。
牛劲道和陈保贞稍一商量,行走不便的牛劲道和其他监视哨点上的特务继续监视,陈保贞立即拨通了机动处处长办公室的电话。
燕景宗问道:“认识这两个人吗?”
陈保贞:“不认识,不过绝对不是难民的,可能是别动队新招收的人手。看走路的样子和眼神,绝对是经过训练的职业好手,而且是专事行动的,因为虽然打扮成了难民,但是抱着的提琴箱子却是高档货,只有行动队的那些头脑简单的笨蛋才会犯这种错误。”
燕景宗:“能判断出箱子里的是什么?”
陈保贞答道:“没办法判断,但是看那个人的体型和抱的样子就知道很沉重,不会少于三十公斤,如果箱子里是装的几枝汤姆森手提机关枪和配套弹药,那就符合那个重量了。再联想一下两口麻袋里装得满是圆凸状的东西,可能就是美制或者日制的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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