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九王爷对不对?”沈文轩虽然是在问沈丽婉,但他的眼神和表情已经是肯定了。

真是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沈丽婉瘪瘪嘴,试问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大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沈丽婉现在就是了。

沈丽婉抬起右手,可怜兮兮地送到沈文轩的面前让他看,“你看我的手,我都跟他说了不要了,不用了,他还偏要送过来,我可是被他害惨了,抄家规抄得手都肿了。”

沈文轩低头看一眼她的手,一根根纤细的手指,柔软白嫩,指甲修剪得很齐整,透着健康的粉红色,让人很想要握在手中呵护,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写字的时候沾上了一些墨汁,在白嫩的手指上显得非常的明显,让人忍不住想要握在手中好好疼惜。

“九王爷没有害你的意思。”沈文轩掏出帕子,拉着她的手,帮她擦干净手指上沾着的墨汁。

“他还没有害我,他都要把我害死了。”沈丽婉倏地把手抽回来,瞪大眼睛心有不满地望着沈文轩道:“大哥,你竟然帮他说话,你居然不帮我?我可是你妹妹,亲妹妹!”

沈文轩摇摇头,目光宠溺,“我当然是帮你的,你是我妹妹,我帮亲不帮理。”

“那你还帮他说话?”沈丽婉皱了皱鼻子,不满地道。

“我只是觉得九王爷人不错。”沈文轩耐心地跟沈丽婉解释。

“你跟他很熟吗?很了解他吗?”沈丽婉偏头看着沈文轩,他跟九王爷很熟,她怎么不知道?

“我今日出门又碰到了九王爷,一起喝了一杯茶,聊了一会儿,他人心胸开阔,值得交往。”沈文轩今日跟萧煜丰相谈甚欢,很多话题爱好都能聊到一处,大有知己相逢恨晚的感觉,离别时两人还相约改日再聚。

沈丽婉印象中上辈子大哥沈文轩和九王爷萧煜丰最多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知己好友根本谈不上,没想到她这辈子重生回来,还引起两个人的关系发生变化了。

“他真的有那么好?”沈丽婉有些不信。

沈文轩“嗯”了一声,道:“我今天在街上碰到他的时候,他在帮一个腿脚不便的大爷搬东西,你说他一个身份贵重的王爷,却愿意帮助普通百姓,愿意以身犯险,亲自带着衙役捉拿江洋大盗,前几年还带兵去剿匪,为了救底下的人身受重伤,这样的人不值得交往吗?”

“……”沈丽婉顿了一下,大哥说得好有道理,她竟无法反驳了。

“照你这么说,他还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了。”沈丽婉的想法有在不知不觉之间被沈文轩想法影响,已经开始改观对萧煜丰的认知和看法。

沈文轩微笑点头。

沈丽婉伸出手,可怜巴巴地道:“可我的手都要抄肿了。”好吧,就算不怪萧煜丰了,可她罚抄家规也忒可怜了,看她手酸得拿笔都拿不起来了。

“我帮你抄。”沈文轩拿起她抄的那些家规,那些鬼画符一样的字,简直没法入眼。

眼见着沈文轩已经拿起纸笔要帮她抄写,沈丽婉赶紧扑上去拦住他,“算了算了,还是我自己抄吧,母亲要是知道你帮我抄,铁定饶不了我的,而且过两天你就要去殿试了,不能劳累,不能分心,要好好休息,这等抄家规的小事儿就不劳大哥费心了。”

“抄家规的小事儿?”既然是小事儿,那还叫得那么可怜?

“是啊。”点头,认真脸。

“不用我费心了?”当真?

“嗯啊,就抄五十遍而已,我很快的,你放心好了。”自信挺胸。

沈文轩摸摸沈丽婉的头,“那你慢慢抄,我去厨房让他们给你做点儿好吃的。”

等到沈文轩走出了门,沈丽婉低头看一眼桌上的纸笔,再朝门外看一眼,呜呜呜呜,继续抄吧。

不多时,厨房送了沈丽婉喜欢吃的糕点来,一看就知道是沈文轩吩咐的,沈丽婉一边吃着糕点一边跟红珠道:“还是大哥最疼我。”

红珠倒了一杯茶水放在桌上,沈丽婉端起茶水喝了一口,想起过两日沈文轩就要下场参加殿试了,偏头问红珠帮忙拿主意,“大哥过两日就要去参加殿试了,我送个什么礼物给他好了?”

“亲手做点儿吃的。”红珠的厨艺还不做,做吃的她很在行,真诚的建议沈丽婉做吃的,更能体现她对沈文轩的关心。

沈丽婉想都不想,立马摇头否决了,“做吃的我不行的,别害得大哥吃了我的东西闹肚子,反而影响参加殿试,那就不好了,还是想想其他的吧。”

红珠便又道:“那给大公子做个女红,帕子、袜子什么的,帕子可以擦汗,袜子可以穿。”

沈丽婉稍微一想又否决了,她对自己的女红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对红珠道:“女红不行,我的女红太差了,做帕子只怕拿不出手,做袜子只怕穿上脚也不舒服,而且时间也来不及了,我肯定做不好,再想想其他的。”

吃的不行,用的也不行,那还有什么可行的?

参加殿试之前会检查,很多东西是不能带进去的,以免有夹带和作弊,有危险的东西也不能带,各种要求和规矩,一一排除之后,能送的东西就很少了。

红珠想来想去,忽然眸子一亮,想到了可以送的东西,对沈丽婉道:“要不二小姐给大公子写几个字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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